2021年04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案件
13 6/13 5 6 7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醉驾司机撞伤检查民警被移送审查起诉
· 内蒙古科左后旗破获全链条电信诈骗案
· 浙江象山检察建议力促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化
· 安徽宁国侦破系列“裸聊”敲诈勒索案
· 重庆北碚警方破获特大污染环境案
· 青海民和法院宣判一起妨害安全驾驶案
· 信访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75%
· 郑州管城打掉一“坐地骗”团伙
· 帮助诈骗集团洗钱4000多万元
· 湖北监利警方捣毁一电诈窝点
· 传播178部淫秽视频获刑
· 三明警方破获两起涉枪案

传播178部淫秽视频获刑

( 2021-04-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吴凰行 女子康某为非法牟利,用手机向微信好友发送淫秽视频。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2020年11月17日至25日,康某在收取100元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后,向4名微信好友发送小视频193部。经有关部门鉴定,康某发送的193部小视频中有178部为淫秽视频,15部小视频因无法打开而无法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178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康某主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