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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4月13日

( 2021-04-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020)冀0403民初3153号 宁小辉、魏东娟: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龙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小辉、魏东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0)冀0403民初2994号 刘永强、贾运花: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龙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永强、贾运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2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冀0281民初1007号 徐国利: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店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出庭参加应诉。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06号 皇甫英杰、张曦:本院受理原告吴建锋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6540号 上海翼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慧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65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5923号 竺军: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第三人李朝忠、竺兰追偿权纠纷一案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5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6950号 徐州绿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天丰粮油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11民初6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刘雨:本院受理的原告尹保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1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于文立、张海燕:本院受理的原告白俊如、马淑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1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2020)冀0403民初3104号 曹国臣、郝柏林:本院受理黄润玲诉曹东波、曹国臣、郝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孟冉:本院受理李志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喜新:本院受理高春丽诉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高春丽于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91民初11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尹昭贵:本院受理岳太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49号 陈正初:本院受理原告林中和与被告陈正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7月13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011号 钟祥市鑫弘卓机电有限公司、王刚: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大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钟祥市鑫弘卓机电有限公司、王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7月13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928号 杨小军:本院受理原告邱军强与被告杨小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959号 杨小军:本院受理原告邱浩恩与被告杨小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海勃湾区凤铝门窗建材店:本院受理原告谢庆利与被告海勃湾区凤铝门窗建材店、谢庆如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248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被告谢庆如于2020年12月18日提出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沈线明:本院受理张铁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5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晨:本院受理顾志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5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5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马建忠:本院受理李晓春诉你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8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传友:原告孟令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美菊、王生学、侯建荣:本院受理原告丁旗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80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悦:本院受理原告刘娇娇诉被告刘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233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玉顺:本院受理(2021)苏0391民初703号原告姚顺山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云:本院受理(2021)苏0391民初525号原告尹朝魁诉你、王照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分(道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国林:本院受理镇江市丹徒区强兴鞋村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逾期将依法裁判。开庭时间: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开庭地点:本院辛丰法庭第二审判庭。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庄宇:本院受理原告高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吕建明:本院受理朱荣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朱荣福诉讼请求为:判令你归还借款7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朱国庆:本院受理原告钱诚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火灾造成的损失136815元(包括房屋装修损失、内部线路重新铺设费用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财产损失评估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质证传票、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质证、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选择确定鉴定机构,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处理,并将依职权随机选择确定鉴定机构,机构信息可在江苏法院网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查询。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朱月红、殷建华、李小历:本院受理的原告庄志林与你们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要求撤销被告朱月红、殷建华向被告李小历转让房屋的行为,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丰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顾帅、张瑶瑶、谭刚、解娇娇: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凯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22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顾帅、张瑶瑶: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凯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顾大伟、吴红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邢志君、林华锋、徐州金仕达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牛广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40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报刊登于2020年11月25日的江苏金山啤酒原料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其中“全资控股股东江苏麦道源麦芽有限公司的决定”更正为“全资控股股东江苏麦道源麦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做出的决定”;“联系人颜义勇”更正为“‘联系人李超”。
江苏金山啤酒原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因本人法律意识淡薄,非法出售高冠变色龙两只,造成直接和间接生态损失。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致歉人:许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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