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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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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齐帆
非法出售过期三无产品、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冒伪劣白酒、非法线上销售药品……遇到以上食品药品领域非法活动怎么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以“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全链条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共审查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56件98人,提起公诉91件239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76件,立案1289件。
绘好计划图
为确保“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推深走实,新疆检察机关提前绘好计划图,确保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凝聚共识同向发力。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共同印发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工作方案,保障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法院不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等方式,沟通具体案件情况,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保证案件公平、合理、高效审理。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惩罚性赔偿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实务问题,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调研,为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办案规范性意见的出台奠定基础,为下级院办理案件提供指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丰富和拓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切实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新疆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依靠群众获取线索、收集证据材料,力求专项行动取得更深更实效果。
打好攻坚战
去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理宋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经营玉米种子一案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前往玉米种子销售地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抽样检测比对基因成分,促使案件顺利侦破。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将专项行动与服务疫情防控深度融合,前移公益诉讼关口,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督促37家医疗机构购置医疗污水处置设备、59家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128家城市排水户办理城镇污水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违规排污医疗机构罚款60万元。 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城市饮用水安全等重点领域,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多所学校,发现部分校园周边商店非法出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英吉沙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上亿元用于现代化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畅通给养线
去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借助“外脑”做优指导,夯实基础做强队伍,在专项行动中畅通“给养线”,为优质高效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持续加大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举办调查取证、庭审技巧、办案实务等分类分层次的专题培训,通过庭审观摩、网络研讨、检答网等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办案组织;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与行政机关进行双向干部交流等举措,通过联合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库,聘请包括食药、市场监督、农业等领域专家29名,解决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等专业化不足的突出问题。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技术支持和保障力度,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两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录入涉及食品药品案件近200件,由检察机关进行备案审查,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阿克苏、喀什等地检察机关分别建立公益诉讼云数据平台、快速检测中心,其中,喀什地区检察机关推进的“公益魔方”、快检等智能化调查取证设备在实践中已得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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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四个最严”全链条守护食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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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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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齐帆
非法出售过期三无产品、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冒伪劣白酒、非法线上销售药品……遇到以上食品药品领域非法活动怎么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去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以“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全链条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共审查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56件98人,提起公诉91件239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76件,立案1289件。
绘好计划图
为确保“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推深走实,新疆检察机关提前绘好计划图,确保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凝聚共识同向发力。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共同印发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工作方案,保障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法院不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等方式,沟通具体案件情况,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保证案件公平、合理、高效审理。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惩罚性赔偿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实务问题,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调研,为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办案规范性意见的出台奠定基础,为下级院办理案件提供指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丰富和拓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切实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新疆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依靠群众获取线索、收集证据材料,力求专项行动取得更深更实效果。
打好攻坚战
去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理宋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经营玉米种子一案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前往玉米种子销售地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当地公安机关抽样检测比对基因成分,促使案件顺利侦破。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将专项行动与服务疫情防控深度融合,前移公益诉讼关口,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督促37家医疗机构购置医疗污水处置设备、59家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128家城市排水户办理城镇污水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违规排污医疗机构罚款60万元。 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城市饮用水安全等重点领域,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多所学校,发现部分校园周边商店非法出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英吉沙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上亿元用于现代化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畅通给养线
去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借助“外脑”做优指导,夯实基础做强队伍,在专项行动中畅通“给养线”,为优质高效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持续加大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举办调查取证、庭审技巧、办案实务等分类分层次的专题培训,通过庭审观摩、网络研讨、检答网等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办案组织;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与行政机关进行双向干部交流等举措,通过联合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库,聘请包括食药、市场监督、农业等领域专家29名,解决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等专业化不足的突出问题。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技术支持和保障力度,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两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录入涉及食品药品案件近200件,由检察机关进行备案审查,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阿克苏、喀什等地检察机关分别建立公益诉讼云数据平台、快速检测中心,其中,喀什地区检察机关推进的“公益魔方”、快检等智能化调查取证设备在实践中已得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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