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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颜昕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件总体上逐步减少,但偶尔曝光的事件还是让公众处于不安中。如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瘦肉精羊,就再次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公众迫切期望能够借助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管质效,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就在前不久,浙江上线了“浙食链”——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通过媒体报道,可以看出“浙食链”系统归集了从田头(车间)到餐桌生产流通交易数据,整合了原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构建了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利用这一系统,消费者只需扫一下食品包装上的“浙食链”二维码,就能了解该食品的生产加工状况、监督抽检结果、进口食品检疫和消毒证明等信息,从而做到放心消费。 这是数字化监管的一个生动案例。在传统监管思路下,要想提高监管成效,就需要不断加强人力执法,但即使监管者再勤勉,也很难24小时无死角地进行监管,单纯依靠人力执法也容易带来高额的执法成本与工作负担。数字化监管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痛点、难点。 所谓数字化监管,简单地说,就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传统监管方式的部分或全部环节进行改造提升后形成的监管新模式,其核心表现是监管手段上的电子化、网络化、非现场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这些特点可以切实提高监管质效,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首先,数字化监管可以大幅提升监管效果。在传统监管模式下,由于人力执法资源有限,只能采用抽查、自律、事后追责等方式来实现监督,监管无法实现全范围、全过程覆盖。数字化监管则可以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如此前各地推行的“明厨亮灶”系统,其通过摄像头的远程监控,可以实现对操作场所的图像全记录和非现场监管,相对于传统的抽查检查,监管效果有质的提升。同时,数字化监管的智能性还能为精准治理提供帮助。 其次,数字化监管可以显著降低监管成本。监管电子化减少了繁冗的表格填写工作;网络化、非现场化超越了空间,节约了在途成本;自动化和智能化更是对监管成本的降低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智能摄像头可以对违规行为自动识别、主动报警,而无需人工对巨量视频进行审查,极大地降低了执法人力成本。 数字化监管的意义不仅在于监管提质增效本身,还体现在群众获得感的直接提升。传统监管方式下,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弱势地位,没有能力对整个食品生产的上游流程进行追踪。而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抹平这种信息不平等,就像“浙食链”,仅需简单一扫,食品的全流程信息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由此也能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数字化监管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上的巨大能量已经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金融等多个领域中得到证明,并将成为未来监管发展的重要趋势。但新的技术运用也会带来潜在风险与挑战,对此也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比如,在监管中引入智能视频摄像头等感知工具,可能会对个人信息与商业秘密造成潜在危害,如何在监管和信息保护之间进行平衡,是制度设计需要直面的难点。 再者,数字化监管中可能出现一些错误与歧视。很多数字化监管背后都依托于算法,算法看起来是客观理性的,但由于技术限制、原始数据错误等原因,自动化、智能化监管仍然可能出现错误,甚至是歧视。 因此,数字化监管不代表单纯依靠技术进行监管,而是需要在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同步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数据保护、错误纠正、算法监管、数字时代正当程序、数字弱势群体扶助等方面的具体制度;队伍建设则强调数字化监管不是对监管者能动性的放弃,而是对监管人员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提高监管人员的数字素养,将监管人员的职能由直接监管,转变为对数字化监管系统的运维、监督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错误的及时纠正上。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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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监管助力解决民生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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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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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颜昕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件总体上逐步减少,但偶尔曝光的事件还是让公众处于不安中。如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瘦肉精羊,就再次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公众迫切期望能够借助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管质效,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就在前不久,浙江上线了“浙食链”——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通过媒体报道,可以看出“浙食链”系统归集了从田头(车间)到餐桌生产流通交易数据,整合了原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构建了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利用这一系统,消费者只需扫一下食品包装上的“浙食链”二维码,就能了解该食品的生产加工状况、监督抽检结果、进口食品检疫和消毒证明等信息,从而做到放心消费。 这是数字化监管的一个生动案例。在传统监管思路下,要想提高监管成效,就需要不断加强人力执法,但即使监管者再勤勉,也很难24小时无死角地进行监管,单纯依靠人力执法也容易带来高额的执法成本与工作负担。数字化监管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痛点、难点。 所谓数字化监管,简单地说,就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传统监管方式的部分或全部环节进行改造提升后形成的监管新模式,其核心表现是监管手段上的电子化、网络化、非现场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这些特点可以切实提高监管质效,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首先,数字化监管可以大幅提升监管效果。在传统监管模式下,由于人力执法资源有限,只能采用抽查、自律、事后追责等方式来实现监督,监管无法实现全范围、全过程覆盖。数字化监管则可以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如此前各地推行的“明厨亮灶”系统,其通过摄像头的远程监控,可以实现对操作场所的图像全记录和非现场监管,相对于传统的抽查检查,监管效果有质的提升。同时,数字化监管的智能性还能为精准治理提供帮助。 其次,数字化监管可以显著降低监管成本。监管电子化减少了繁冗的表格填写工作;网络化、非现场化超越了空间,节约了在途成本;自动化和智能化更是对监管成本的降低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智能摄像头可以对违规行为自动识别、主动报警,而无需人工对巨量视频进行审查,极大地降低了执法人力成本。 数字化监管的意义不仅在于监管提质增效本身,还体现在群众获得感的直接提升。传统监管方式下,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弱势地位,没有能力对整个食品生产的上游流程进行追踪。而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抹平这种信息不平等,就像“浙食链”,仅需简单一扫,食品的全流程信息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由此也能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数字化监管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上的巨大能量已经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金融等多个领域中得到证明,并将成为未来监管发展的重要趋势。但新的技术运用也会带来潜在风险与挑战,对此也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比如,在监管中引入智能视频摄像头等感知工具,可能会对个人信息与商业秘密造成潜在危害,如何在监管和信息保护之间进行平衡,是制度设计需要直面的难点。 再者,数字化监管中可能出现一些错误与歧视。很多数字化监管背后都依托于算法,算法看起来是客观理性的,但由于技术限制、原始数据错误等原因,自动化、智能化监管仍然可能出现错误,甚至是歧视。 因此,数字化监管不代表单纯依靠技术进行监管,而是需要在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同步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数据保护、错误纠正、算法监管、数字时代正当程序、数字弱势群体扶助等方面的具体制度;队伍建设则强调数字化监管不是对监管者能动性的放弃,而是对监管人员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提高监管人员的数字素养,将监管人员的职能由直接监管,转变为对数字化监管系统的运维、监督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错误的及时纠正上。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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