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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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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作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滨州将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面依法治市实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刻把握社会治理新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滨州,让法治真正成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的重要牵引和稳固基石。 一、提升站位凝共识,深刻把握法治建设方向目标 当前,滨州已踏上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担负着新的使命。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在疫情冲击与各种风险交织、经济负重转型与各种矛盾叠加的多重考验中,我们充分运用市场思维、改革办法、法治手段,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攻坚行动,滨州经济结构、发展环境、体制机制得到系统性重塑和颠覆式变革,主要经济和民生指标增速均跨入山东省前列。在富强滨州建设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已经成为滨州党员干部的自觉习惯和致胜利器。实践充分证明,推进法治建设是高质量发展所需,高效能治理所倚,高品质生活所期,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乘势而上抓攻坚、创富图强求突破,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这要求我们,充分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新的时代坐标、树立新的目标追求,加快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完善法规规章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筑牢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滨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充分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正,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把握社会治理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聚焦重点抓突破,奋力开创法治建设崭新局面 构建科学立法的“滨州模式”。滨州先后制定《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作用不断凸显。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科学谋划立法规划,提供更多有效制度供给。多领域立法,聚焦科技创新等方面,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绊脚石”。高质量立法,推行精细化管理,保证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开放式立法,健全公众立法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确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 打造法治政府的“滨州样板”。近年来,滨州率先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五法并举”,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我们将提档升级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坚持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努力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提升公正司法的“滨州温度”。近年来,滨州法治领域改革亮点纷呈,如成功建设了山东首个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等。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推进落后产能出清,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培育引进一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发挥司法治理效能,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培树全民守法的“滨州品牌”。滨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群众治安环境、专项斗争成效评价满意度均列山东第一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格局。增强全民守法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载体,继续加大青少年普法教育。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整合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提高服务便捷度、触及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个人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强化督导促落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抓好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 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工作。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离不开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加强法治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法治人才遴选机制,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抓好督察指导这个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清单的贯彻落实。延伸工作触角,加强镇街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探索创新督察督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治国之要,奉法者强。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和根本保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举措,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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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法治滨州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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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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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春明
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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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作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滨州将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面依法治市实践,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刻把握社会治理新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滨州,让法治真正成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的重要牵引和稳固基石。 一、提升站位凝共识,深刻把握法治建设方向目标 当前,滨州已踏上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担负着新的使命。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在疫情冲击与各种风险交织、经济负重转型与各种矛盾叠加的多重考验中,我们充分运用市场思维、改革办法、法治手段,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攻坚行动,滨州经济结构、发展环境、体制机制得到系统性重塑和颠覆式变革,主要经济和民生指标增速均跨入山东省前列。在富强滨州建设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已经成为滨州党员干部的自觉习惯和致胜利器。实践充分证明,推进法治建设是高质量发展所需,高效能治理所倚,高品质生活所期,必须坚定不移、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乘势而上抓攻坚、创富图强求突破,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这要求我们,充分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新的时代坐标、树立新的目标追求,加快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完善法规规章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筑牢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滨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充分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正,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把握社会治理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聚焦重点抓突破,奋力开创法治建设崭新局面 构建科学立法的“滨州模式”。滨州先后制定《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作用不断凸显。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科学谋划立法规划,提供更多有效制度供给。多领域立法,聚焦科技创新等方面,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绊脚石”。高质量立法,推行精细化管理,保证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开放式立法,健全公众立法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确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 打造法治政府的“滨州样板”。近年来,滨州率先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五法并举”,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我们将提档升级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坚持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努力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提升公正司法的“滨州温度”。近年来,滨州法治领域改革亮点纷呈,如成功建设了山东首个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等。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推进落后产能出清,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培育引进一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发挥司法治理效能,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培树全民守法的“滨州品牌”。滨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群众治安环境、专项斗争成效评价满意度均列山东第一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格局。增强全民守法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载体,继续加大青少年普法教育。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整合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提高服务便捷度、触及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个人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强化督导促落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抓好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 抓好队伍建设这个基础工作。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离不开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加强法治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法治人才遴选机制,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大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抓好督察指导这个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切实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清单的贯彻落实。延伸工作触角,加强镇街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探索创新督察督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治国之要,奉法者强。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和根本保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举措,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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