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
9 2/9 1 2 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举行
· 不耍花架子 敢啃硬骨头
· 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将于4月启动
· 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图片新闻
· 西宁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
· 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
· 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公安部成立“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

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将于4月启动

( 2021-03-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本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徐伟 侯建斌 记者今天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获悉,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将于2021年4月正式启动。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均可参加申报,申报截止期限为2021年7月15日。
  据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
  “中国法治政府奖”设立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负责奖项的初次评选和最终评选。“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负责设立初评专家库和终评专家库。评选专家由组委会从初评专家库和终评专家库中抽取。“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具体负责接受项目申报、组织审查、实地核查等评选工作。
  自2010年设立以来,“中国法治政府奖”已组织了五届评审。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申报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选标准包括创新程度、科学价值、推广范围和法治意义。奖励对象是申报对象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所创设的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举措。到本次申报时间截止时,项目必须实施满一年方可申报。
  《法治日报》、法制网将继续作为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的媒体支持单位,在进一步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继续推广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果并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方面贡献力量。
  《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申报公告》全文详见法制网,申报表附件可在法制网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