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6日
高级检索
12
版:综合
[
上一版
]
[
下一版
]
内容导航
象山借力大数据管理戒毒康复人员
珠海禁毒办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清远加大对涉毒致贫人员帮扶力度
广州增城在妇女群体中开展禁毒宣传
鄂尔多斯高速交警集中整治交通秩序
滨州交警开展“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
人民法院公告
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申报公告
大民装饰品(深圳)有限公司竞价意向表示
声 明
返回目录
A+
A-
上一篇
下一篇
声 明
我司为嘉兴市伟普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20)浙0411民初1022号判决书认定,我司生产销售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中使用“嘉兴市欧普电器有限公司”,以及在“OPOUR欧普吊顶”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嘉兴市欧普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现特依照判决刊登此声明以消除对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影响。
嘉兴市伟普电器有限公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