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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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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3月16日

( 2021-03-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刘棚:本院受理长春金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贵州开磷供电有限公司、贵州云开风电装备有限公司、李红娟、徐爱英、王素珍、孙志友:本院受理贵州开磷供电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听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视为自行放弃答辩权利,定于2021年6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一调解室举行听证。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听证程序进行。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任攀峰:本院受理贡建霞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91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邯郸保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国升控股(浙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91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史芬燕:本院受理李相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3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祝勇、祝付祥:本院受理邯郸市龙坤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29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云鹤经贸有限公司、河北旺力农作物种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张斌、李海潇、程桂花:本院受理沧州达业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立男、陈艳、河北万亩食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403民初2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69号 温州市乐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顾世界:本院受理原告李世斌与被告温州市乐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顾世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30号 王良兵:本院受理原告张宪锋与被告王良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47号 黄金亮:本院受理原告潘忠江、邓宁坤、杨进、于艳慧、戴瑞兵、戴燕超、张正法、潘正辉与被告黄金亮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88号 田建:本院受理原告章志德与被告田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91号 潘爱清、钱晓丹: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创意影视器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潘爱清、钱晓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28号 北京市金日川木五金商行、朱桂华、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巨成气动工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市金日川木五金商行、朱桂华、王丽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40号 杨文虎:本院受理原告张瑞瑾与被告杨文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45号 唐杰:本院受理原告谢代志与被告唐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54号 陈育龙、连建高: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育龙、连建高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65号 刘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宪锋与被告刘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11号 唐杰:本院受理原告唐官禄与被告唐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15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867号 刘钰:本院受理原告闵詹与被告刘钰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1年2月2日12版刊登的许维舟诉被告伍红离婚纠纷一案公告中,开庭日期2021年5月4日上午9:30更正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原告王雪梅诉被告雷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开庭日期2021年5月4日下午14:30更正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14:30,其他事项不变。特此更正。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闽0206民初639号 苏衍泽: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复兴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苏衍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复兴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报酬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11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蒋以札、蒋以忠:本院受理原告杨世超、杨逸青、杨逸俊、杨凤娜、杨琳与你们抵押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203民初3972号应诉通知、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厦门市湖滨南路334号)十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简玉燕、叶庆荣:本院受理原告李颜磊与被告简玉燕、徐春霞、叶庆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203民初7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唐俊、程萍:原告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高盼垒:原告张金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2021)鄂0683民初1388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高盼垒:原告张成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2021)鄂0683民初1389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高盼垒:原告闫金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2021)鄂0683民初1390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谢立新:原告杨宗良、柯碧清诉你及秦秀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025民初564号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李仲:原告李成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04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本金3.8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502元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袁文青:原告许传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5916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武学良:原告赵玉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504民初33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赵玉凤与武学良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陶智忠、夏红梅: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19042.64元、滞纳费、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刘伏霞、刘泽亿: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26228.59元、滞纳费、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顾敏、林波:本院受理夏金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鑫:本院受理钱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2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韩彪申请,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2021)浙04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嘉兴市百联百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1日指定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为嘉兴市百联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嘉兴市百联百货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1年6月3日前向嘉兴市百联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环城西路汇丰广场B幢8楼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邮编:314100;联系人:汪韵夏13957339509、汤杭嘉1508860270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如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嘉兴市百联百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嘉兴市百联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6月18日9时在本院第1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城东路418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耀庭:原告赵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92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美玲:原告罗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4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玉明:原告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襄源五金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10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赵永良:原告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749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旺润进出口有限公司、古燕:原告方根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15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梵贸科技有限公司、孙云霞、孙云平:原告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8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庞绍娟、黄国栋: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6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亮: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韩兴丽、山文荣:原告常秀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7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周华南:原告陈小阿妹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林协亮: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雷竣:原告夏重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80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锋、江丽梅、王永飞、海盐远恒装饰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80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叶谢:原告俞翌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02民初5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侯金金、盛琦: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公司与你们、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17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徐爱平、吴小毛:本院受理刘绪中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纳斯缇钢模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双瑞盈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伊之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18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晓、周亮亮:本院受理孙建国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冯为年:本院受理张新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12民初7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淮坊鸿鑫制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荔波塑料包装厂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王道军:本院受理周根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昆山泽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昆佳鑫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17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中铁建建川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渝通建设有限公司、中科渝通四川实业有限公司、中铁华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威宁中铁建川建设有限公司、卢文彬:本院受理江苏华大伟业工业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晋铭、祁荣智:本院受理江苏戊森晨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柏学峰:本院受理张克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中山市力威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东合镒精密机电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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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应东:本院受理张福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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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本院受理昆山市花桥镇立陶曼陶瓷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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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坤:本院受理宋磊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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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阳:本院受理孙青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7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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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恒生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长财:本院受理刘天俊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8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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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浩工业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递兴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583民初18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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