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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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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完善立法加强文旅公共服务
· 以良法善治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 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民法典落地生根
· 修改地方组织法支持县城设置街道
· 多维治理惩戒知识产权失信被执行人
· “云对话”
· 补齐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短板

黄细花代表建议
完善立法加强文旅公共服务

( 2021-03-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特刊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旅控集团总经理黄细花在调研时了解到,由于旅游公共服务理念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缺乏资金保障、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等原因,当前的旅游公共服务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黄细花说,尽管旅游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但由于缺少细化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文件,旅游公共服务落实起来面临诸多障碍。对此,建议尽快把《旅游公共服务保障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为旅游公共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立项制定《国家旅游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推动出台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投融资方面政策。
  同时,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文化公共服务投入,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增加“旅游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地区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智慧旅游系统等服务设施建设。
  黄细花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与旅游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机制,扩大采购规模。推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的社会化运营。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方采取PPP模式开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旅游数据中心、旅游基础数据库建设。
  “此外,还要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制度。探索建立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服务惠民评估监测机制,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黄细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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