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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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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访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代表

( 2021-03-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特刊
  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 李波 摄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王鹤霖

  “两年来,贵州省不断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范围、程序规范、从宽幅度等方面完善机制细化举措,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进全省刑事司法资源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统计,两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54008件74340人。2019年9月,适用率突破70%,在非试点省份中最高。2020年适用率达到88.04%,超过85%的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率达95.5%。
认罪认罚增添法律温情
  2018年10月,谢某等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其间,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偿被害人。最终,法院在判决中认可了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意见,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10年。
  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获悉被害人毛某的母亲谢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要求,主动到谢某住处核实其家庭情况,听取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还函请控申部门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对于此类案件不能一诉了之、一判了之。”傅信平说,此案是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协商性司法理念等多种刑事司法理念融为一体的典型案例。检察官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紧密结合,既有效惩治了犯罪,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既加强了权利保障,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既体现出检察官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讼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又发挥了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职能作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及司法理念和刑罚观念变革、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涉及公、检、法、司等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贵州省检察院强化跨部门协作制度建设,联合省监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安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一揽子”解决影响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痛点,合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贵州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努力为值班律师履职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建立一批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指导不同类型案件办理,延伸普遍性、争议性问题,增强指导性、普适性,案件办理质量大大提高。”傅信平说。
提升办案质量效果效率
  2020年初,贵州省检察院专门召开检委会会议,全面听取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一系列改进工作举措,明确“确保适用规模稳定的同时,加强规范适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量、效果和效率”的工作思路。
  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省检察院党组、检委会多次进行研究部署,统筹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将认罪认罚工作列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先后组织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专题座谈会、刑事检察业务研判分析会等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落实。
  为强化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贵州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细化认罪认罚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不捕不诉案件、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量刑建议把关力度,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全流程规范,加大常态化巡查、督查、评查力度,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同时,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调研,对云岩区检察院进行“解剖麻雀”式分析,采取调阅卷宗、个别谈话等方式细致查找风险点,形成专题报告。
  傅信平认为,公正与效率是刑事诉讼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不是权力而是责任。遵循司法规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担负的责任。司法责任制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使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得到很大拓展,也增加了检察办案的案件质量和司法廉政风险,贵州检察机关应当在接受监督中广泛汇聚民意,汲取民智。
化解矛盾依法可用尽用
  2020年2月,罗某遭到谭某辱骂,二人发生纠纷,罗某受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一级。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材料后发现案情并不复杂,目前谭某已离异,还要独自抚养3个孩子,生活困难。检察官设身处地为当事双方提出解决办法,多次到罗某家中释法说理,帮助他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对谭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担主导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关键是要落实到办案中。贵州省检察院、各市(州)院及时建立预警通报制度,一月一通报各地办案情况、工作进度、经验做法等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情况,全力推动制度落地执行。将认罪认罚适用率、“两提高、一降低”等认罪认罚工作评价指标纳入业务考核,充分发挥业务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引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
  与此同时,贵州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认罪认罚工作规定。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提升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并邀请实务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讲授量刑操作。
  傅信平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协调经济社会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基层政权中发挥着缓冲和黏合的作用。贵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细化制度规范、改进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和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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