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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霞:根据债权出让人李厚海(身份证号码:362426199107157017)与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出让人已将你与其于2020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38万美元的债权与债权从权利(债权从权利包括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银行汇款手续费等)转让给债权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出让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债务人刘爱霞(身份证号码:620122197502250028)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债务。 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518号5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8918828346 债权出让人:李厚海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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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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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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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霞:根据债权出让人李厚海(身份证号码:362426199107157017)与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出让人已将你与其于2020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38万美元的债权与债权从权利(债权从权利包括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银行汇款手续费等)转让给债权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出让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债务人刘爱霞(身份证号码:620122197502250028)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债务。 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518号5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8918828346 债权出让人:李厚海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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