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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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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勤华 华政的朋友遍天下(中) 首先,华政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合作交流关系十分密切。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后,由于徐盼秋院长的坚持,东吴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务长盛振为教授回到华政担任顾问。而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倪征燠就是盛教授的学生,由于这层关系,加上华政在全国法学教育界的声望和地位,华政与联合国国际法院的联系很快就建立起来。倪征燠大法官每次来上海,必定到华政看望盛振为教授。1986年9月3日,倪征燠大法官还陪同国际法院院长纳钱德拉·辛格博士夫妇一起访问华政,并与200余位师生见面,作了热情洋溢的讲演。1990年4月16日,又陪同新任国际法院院长、阿根廷前外长何塞·马力亚·鲁达先生前来华政访问。院长史焕章,副院长张国全会见了鲁达先生一行。 其次,华政派教师到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或中国驻外机构任职。1985年1月6日,施觉怀教授接受外交部的聘请,跟随国际法专家倪征燠前往海牙,赴联合国国际法院工作,担任国际法院大法官倪征燠的助理。1986年10月,国际法系主任胡文治副教授赴印度出任亚非法律工作者协商副秘书长,任期两年。随后,又担任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教育参赞。80年代末,犯罪学系主任武汉教授,被中国政府推荐担任了联合国预防和控制犯罪委员会的中国委员。 再次,华政的教师不断受到国外大学和机构的邀请,前去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1988年2月8日,武汉教授应邀参加由联合国亚洲及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在日本东京召开的第78届国际专家研讨会。在会上,武汉教授作了“罪犯改造的经验及当前工作和今后展望”的主题发言。同年6月4日,郑兆璜教授赴联邦德国波恩参加“联邦德国——中国经济法研讨会”,就“中国沿海地区经济法律问题”的主题与德国专家进行了讨论。1993年9月13日,张国全、苏惠渔两位教授接受日本早稻田大学校长西原春夫的邀请,赴日本参加日、德、中三国合作召开的“正当化与免责——德国与东亚刑法的比较研究讨论会”。 此外,华政与国外各个大学的联系与合作也在逐步展开。1986年7月14日,司法部同意华政与比利时根特大学、联邦德国帕桑大学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华政分别派出曹建明、郑伟等老师前去从事学术交流。1987年2月27日,华政副校长陈鹏生教授和刑法学科朱华荣教授,应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副校长、刑事司法学院院长理查德·沃德之邀请,前往美国讲学。1987年9月27日,华政和联邦德国帕桑大学举行校际交流协议签字仪式。协议内容除有双方交流学术专著、杂志和有关资料外,还有互相派遣讲学教授等。同年10月,华政与比利时根特大学签署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的协议。1988年7月16日,陈忠诚教授应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邀请,前去该校讲学一个月。1990年6月7日,华政与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签署校际交流协议,决定两校互派教师讲学。之后,曹建明、陈治东、朱榄叶、徐冬根等先后赴旧金山大学法学院讲学。 最后,国外和境外的大学以及组织和机构,包括一些著名的教授也先后来到华政访学、考察和交流。1991年3月26日,美国律师协会(ABA)主席柯廷率领该协会代表团一行5人对华政进行了友好访问。就华政的教学、科研与美国律师界、法学院的有关情况和合作项目进行了座谈交流。1992年1月16日,由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和联合国亚洲及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组织并邀请的亚太地区14个国家和地区的18名代表来华政访问。史焕章院长向考察团介绍了华政的概况,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徐建教授谈了青少所的基本情况和课题研究状况。双方对青少年犯罪、少年司法制度、青少年罪犯矫治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考察团团长、印度犯罪与矫正管理部负责人D·R·辛格对本次交流活动表示相当满意,希望今后加强联系与合作。 1993年8月30日,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率领师生代表团一行50人来华政访问、参观、座谈,气氛热烈、友好,双方共同表达了加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的意愿。1995年10月16日,澳门大学法学院教育委员会主席、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院长卡瓦略教授带队的法学教授代表团访问华政,开展了华政与澳门大学法学院的合作进程。1998年11月16日,司法部(司发函[1998]402号)批准华政与埃及亚历山大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1998年12月8日,司法部(司发函[1998]457号)批准华政与荷兰鹿特丹艾柔默斯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华政的故事(七十九)》详见《法治日报》2021年2月9日9版)
(备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法治日报》法治文化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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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的故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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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一个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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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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