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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算下来,通常一年里会召开6次会议。 但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情况有了不小的变化。 一年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现实需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节奏,加开了3次常委会会议,全年共举行了9次常委会会议,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得以执行到位,不但完成率高,特点亮点也尤为突出。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中,面对挑战和压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迎难而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去年共审议法律和决定草案51件,其中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立法工作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立法节奏加快制定修改法律分量重 凡是党中央部署的、改革开放需要的、人民群众期盼的,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抓紧谋划安排的。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尤其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积极作为,立法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作出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的制度安排;聚焦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制定了生物安全法,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基本制度体系,全面规范生物安全相关活动;制定了出口管制法,为做好新形势下出口管制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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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国旗法、国徽法。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 与此同时,2020年立法工作还有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急用先行,统筹协调做好重大改革立法项目,继续发挥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 一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长江保护法,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制定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审议监察官法草案;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修改了专利法、著作权法;保障军事政策制度改革,修改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制定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审议兵役法修订草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等。此外,还及时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 立法形式丰富既有“大块头”又有“小快灵” 制定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采取修正案方式修改刑法,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香港国安法……在保持快节奏开展工作的同时,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丰富创新立法形式。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中国由此进入了“民法典时代”。 紧随其后,时隔一个月,2020年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历经三次审议后于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追责高空抛物、“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实现了与民法典等其他部门法的协调衔接,不但维护了法律秩序统一,也回应了民众的众多关切。 此外,去年新制定法律数量占比非常高,涉及多个重要领域,这在近些年的立法工作中是不多见的。2020年立法工作中,还有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反食品浪费法这样的“小切口”立法,分别针对疫情防控暴露的突出疑难紧迫问题和社会沉疴陋习,“对症下药”,切口虽小、条款虽少,却能解决大问题,成为新的立法亮点。 统筹疫情防控做好立法修法等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也造成较大冲击,更加深刻地让人认识到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任务。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法律制度短板问题,专门制定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2020年度立法工作将这些立法修法任务作为重点予以推进。拟于2021年底前完成的17个立法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5项,正在审议的2项,其他10项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并取得重大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频频权威“发声”,仅在去年上半年就先后七次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涉法问题,解读有关法律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扩大立法参与度基层立法联系点又扩容 回顾2020年立法工作,一个直观感受是,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可以直接参与到国家立法工作中。以民法典为例,其编纂过程中曾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各方面意见多达102万余条,在最大程度上凝聚了立法共识。 普通民众的意见被采纳或吸收到法律草案中的现象越发普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扩大立法参与度不无关系。这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立法联系点发挥出了重要作用。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江苏、浙江、广东、广西、河北新增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新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立法联系点”,增加了联系点类型,拓展了联系点工作面。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由4个增至10个。 如今,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成为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截至2020年底,各联系点已对16部法律草案提出1300多条意见建议,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立法精细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危难之时尽显担当,关键时刻勇于发声。一部部重磅法律,一次次制度创新。回顾2020年,高质高效的立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为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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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节奏不断加快立法形式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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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高效立法助力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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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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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算下来,通常一年里会召开6次会议。 但在刚刚过去的2020年,情况有了不小的变化。 一年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现实需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节奏,加开了3次常委会会议,全年共举行了9次常委会会议,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得以执行到位,不但完成率高,特点亮点也尤为突出。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中,面对挑战和压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迎难而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去年共审议法律和决定草案51件,其中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2件。立法工作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立法节奏加快制定修改法律分量重 凡是党中央部署的、改革开放需要的、人民群众期盼的,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抓紧谋划安排的。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尤其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积极作为,立法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作出法律化、规范化、明晰化的制度安排;聚焦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制定了生物安全法,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基本制度体系,全面规范生物安全相关活动;制定了出口管制法,为做好新形势下出口管制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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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国旗法、国徽法。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 与此同时,2020年立法工作还有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急用先行,统筹协调做好重大改革立法项目,继续发挥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 一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长江保护法,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制定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审议监察官法草案;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修改了专利法、著作权法;保障军事政策制度改革,修改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制定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审议兵役法修订草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等。此外,还及时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 立法形式丰富既有“大块头”又有“小快灵” 制定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民法典,采取修正案方式修改刑法,采取“决定+立法”方式出台香港国安法……在保持快节奏开展工作的同时,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丰富创新立法形式。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中国由此进入了“民法典时代”。 紧随其后,时隔一个月,2020年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历经三次审议后于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追责高空抛物、“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实现了与民法典等其他部门法的协调衔接,不但维护了法律秩序统一,也回应了民众的众多关切。 此外,去年新制定法律数量占比非常高,涉及多个重要领域,这在近些年的立法工作中是不多见的。2020年立法工作中,还有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反食品浪费法这样的“小切口”立法,分别针对疫情防控暴露的突出疑难紧迫问题和社会沉疴陋习,“对症下药”,切口虽小、条款虽少,却能解决大问题,成为新的立法亮点。 统筹疫情防控做好立法修法等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也造成较大冲击,更加深刻地让人认识到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任务。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法律制度短板问题,专门制定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法治防线。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2020年度立法工作将这些立法修法任务作为重点予以推进。拟于2021年底前完成的17个立法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5项,正在审议的2项,其他10项正在抓紧研究起草,并取得重大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频频权威“发声”,仅在去年上半年就先后七次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涉法问题,解读有关法律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扩大立法参与度基层立法联系点又扩容 回顾2020年立法工作,一个直观感受是,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可以直接参与到国家立法工作中。以民法典为例,其编纂过程中曾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各方面意见多达102万余条,在最大程度上凝聚了立法共识。 普通民众的意见被采纳或吸收到法律草案中的现象越发普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扩大立法参与度不无关系。这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立法联系点发挥出了重要作用。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江苏、浙江、广东、广西、河北新增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新增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立法联系点”,增加了联系点类型,拓展了联系点工作面。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由4个增至10个。 如今,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成为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的生动体现和实践载体。截至2020年底,各联系点已对16部法律草案提出1300多条意见建议,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立法精细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危难之时尽显担当,关键时刻勇于发声。一部部重磅法律,一次次制度创新。回顾2020年,高质高效的立法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为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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