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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新版“限塑令”落地

( 2021-02-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潘际艺

  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棉签、超薄购物袋……这些小物件,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今年1月1日,升级版“限塑令”正式实施。人民群众知晓度如何?商超、餐饮、市场等行业经营者有无贯彻落实?相关监管执法部门是否跟进?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为守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落实最新版“限塑令”,1月初,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启动“白色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第五检察部干警对辖区商超、市场、餐饮店销售一次性棉签、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向消费者提供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多家商超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餐饮店、奶茶店等大部分小餐饮店仍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部分吸管外包装上标明“PP”材质,属于不可降解。检察官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益诉讼调查取证。
  为提高监督科学性、精准性,1月15日,安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院技术部门,在本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中,对取证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等样本同时进行了比重、熔点、燃烧三组实验,初步判断属于不可降解塑料。
  吸管、棉签等虽小,但关乎生态环境保护。生活便利与环境保护孰轻孰重,老百姓又是怎么回应的呢?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和检察官线下调研走访,倾听百姓心声。经调查了解,90%以上受调查对象表示理解和支持停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认为使用可降解材质的塑料制品是社会的进步,应该支持环保,也希望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推进白色污染治理工作上发挥作用。
  在调查取证、快速检测、倾听民声基础上,近日,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厘清权责,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令行禁不止”的涉案商超、市场、餐饮店进行依法查处,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加速升级版“限塑令”落地见效。
  “白色污染”防治并非一蹴而就,涉及行业多、监管面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据了解,接下来,安吉县相关职能部门将形成合力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升级版“限塑令”宣传力度和整治力度。安吉县检察院也将通过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回头看”等形式持续跟进监督,共同促进安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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