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3/13 12 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王兆云:本院受理原告吴宾诉你与闫秀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王东立:本院受理徐连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205民初4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朱瑞良、朱善娟:本院受理原告朱炳荣与被告朱瑞良、朱善娟与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董观武:本院受理原告史少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4月21日10时3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李晶芳:本院受理汤华波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冯敏与被告李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到庭的,不影响本案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石敬元:本院受理无锡市民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崔培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广西创思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欧开诚诉贵州永义洪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0502民初8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潘晓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204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龚立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204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朱永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204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穆昌奇:本院受理刘来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徐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曹军:本院受理原告陈月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0104民初192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14日15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明洋、姜涵:本院受理原告汪强军、郑碧雯诉你二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0)辽0304民初46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汪强军、郑碧雯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汪强军、郑碧雯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徐世香:本院受理原告贾金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0104民初198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15日15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晶:本院受理原告胡智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0104民初19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21日15时3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陈光炜:本院受理原告祝云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0)云0602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张衡:本院受理原告曹宗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无锡博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肥东县奥驰丽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9717号 林正松:我院受理原告吕申慧与被告林正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9719号 林正松:我院受理原告黄林林、吕云江与被告林正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9723号 詹鹏程、周建洪、陈纪友:我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詹鹏程、周建洪、陈纪友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韩德明、孙亚芝、吉林省健隆实业有限公司:原告周立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监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吕正伟、姜云安分别诉被告曹权发、丰源矿业公司、第三人刘伟、冯驹、吕鉴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两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鄂0281民初4232号、4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章立兴、倪巧珍:本院受理邢世根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205民初317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18)黔0381破1号 2018年11月28日,本院根据申请人赤水市两河口人民政府的申请裁定受理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2019年3月29日,本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依法审查并确认:截止到2021年1月11日止,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共有645名债权人申报了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652,430,280.38元。经审核确认债权金额共计392,953,630.51元。其中,税金类9,686,829.54元、房屋拆迁、安置类1,656,485.92元、工程类186,055,752.12元、购房类8,592,783.70元、民间借贷类24,215,048.82元、其他债权类162,746,730.41元。另外,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差欠职工工资3,389,395.52元、欠付行政规费2,240,338.50元。根据遵义中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遵义中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遵中审所资评字(2020)087号】的评估结果,现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189,594,863.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值42,874,863.00元、房屋建筑(玫瑰小镇已建)评估值46,221,944.00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值35,288,979.00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65,126,104.00元、固定资产(车辆)评估值82,973.00元。本院认为: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189,594,863.00元。债务为392,953,630.51元;另外,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差欠职工工资3,389,395.52元、欠付行政规费2,240,338.50元。已明显资不抵债,且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和清偿到期债务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裁定宣告遵义市八方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