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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深化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 2021-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黄支书,这是老陈的司法救助金。”2021年1月12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小周将装有4000元救助金的信封交到曲塘镇周桥村村支书手中。至此,海安市检察院2020年最后一笔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此,海安市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救助工作,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探索“3+”机制,助力精准扶贫,传递检察温情,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救助25人,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
“联合救助+基金托管”护蕾助成长
  2020年5月,小圆圆的妈妈突遭车祸身亡。因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海安市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申报联合救助。最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协作,向小圆圆发放15万元救助金。
  海安市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小圆圆妈妈生前所在企业曾组织员工捐款13余万元,因故未能妥善处置。为此,该院与企业协商,一致决定将救助金和捐款进行整合,交由海安义工联合会托管,为小圆圆的健康成长提供长期保障。
  2020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积极拓宽救助渠道,与市妇联等部门和海安惠心志愿服务社等社会公益组织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帮扶机制,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救助服务,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6件,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18.61万元,提供法律援助14次。
“主动服务+一站式救助”纾困解困
  2020年11月,海安市检察院上门走访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生活状况和自理能力。据悉,陈某罹患慢性精神分裂症,时常不能辨认人和事。
  经调查,陈某不具备保管大额款项的能力。海安市检察院与陈某丈夫及村委会进行有效沟通后,决定将发放给陈某的4000元司法救助金委托村委会保管,由村干部定期分批购买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帮助陈某改善生活质量。
  老年人、残疾人、外地人等群体在申请司法救助时,面临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等困难。为此,海安市检察院在“海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开通远程司法救助系统,采取视频连线指导申请、主动上门调查等“一站式”服务方式,让申请人可以“少跑路”“不跑路”。1年来,海安市检察院共受理网上申请3件,主动上门调查服务7件。
“司法救助+不起诉”传递检察温度
  “担心了几个月,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丈夫不用坐牢,检察院还给了救助金,真的是太感谢了。”2020年5月,一起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后,双腿截肢的张某眼含泪水对海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华艳说。
  据了解,来自徐州的张某与丈夫赵某常年从事货车运输工作。2019年7月,赵某驾驶货车途经海安时发生车祸,副驾驶位的张某身受重伤,不得不截去双腿,赵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无法继续工作,一家人失去了经济来源。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海安市检察院为张某申请两万元救助金,但只能解决张某部分治疗费用。为了不让这个家庭因案致贫,2020年5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最终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内部协作机制,针对交通肇事致亲属死亡或重伤案件致贫的家庭,灵活运用不起诉、司法救助等措施,共办理交通事故类司法救助案件11件,救助18人,发放救助金23.25万元。      周庆兰 陆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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