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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件代表建议聚焦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助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 2021-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在国家卫健委2020年承办的143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中,涉及“完善公共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占比近三分之一。
  1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代表围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疾控体系、强化疾病监测预警、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法治等方面,集中提出了423件建议。
  代表的这些建议,被国家卫健委视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在作报告时说,抗疫斗争实践表明,只有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织紧织密“防护网”,才能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有力推动公共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在抗疫过程中发现防控短板
  2020年1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党永富得知,河南省出现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他意识到,农村存在着疫情蔓延的严重隐患。春节假期里,党永富深入基层,调研返乡农民工疫情防控情况。
  党永富在调研时注意到,在疫情防控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对疫情上报预警的不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最佳防控时机。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党永富通过多次参加培训和自主学习,养成了第一时间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习惯。看到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从法律角度找答案。
  “我发现现行法律法规在规定疫情上报、发布预警信息和具体标准方面存在不一致、主体不明等情况。这让我意识到,相关法律制度是不完善的。”党永富说。
  同样在抗疫过程中发现防控短板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去年春节前夕,黄细花赴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报到履新,任总经理。就在她报到的第二天,新冠肺炎疫情拉响了I级响应。于是,她一边带领集团员工抗击疫情,一边完善自己的代表建议。
  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中央与地方之间信息直通机制不够畅通、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多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需建立健全、应急防控设施和必要物资不足等问题,让黄细花意识到,我国疫情防控工作还有不少短板和不足。
  黄细花认为,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现行关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制体制还不够完善。
  黄细花举例说,结合以往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经验,特别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单一行政区域或部门没有足够力量独立处理,需要各方通力协作甚至举全国之力加以应对。但在现行的应急管理体制下,应对、化解危机的核心应急资源分散在各级政府部门、部队和企业等不同单位中,而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缺少对“应急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因此,因缺乏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很难快速、高效地调集各类物资和调遣各方力量。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
  针对发现的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后形成建议,并把这些建议带到了2020年全国人大会议上。
  黄细花提出,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部门沟通联系,并与相邻地区开展协同合作,提高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
  党永富提出,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单独立法或制定具体规则,明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和应对方法的程序,明确发布主体、条件、时间和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马文芳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应急物资储备、紧急生产、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征用补偿等有法可依。加大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应急物资惩处力度。
  ……
  一件件高质量的建议,凝聚成一股强大的抗击疫情的力量,在指出问题的同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
推动政策完善解决实际问题
  收到代表的建议后,国家卫健委把建议办理同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起草完成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议。组织专班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部门和地方意见。
  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2020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56.6亿元,支持全国603个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落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00亿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
  研究起草改革完善疾控体系政策文件,重点在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创新医防协同机制。目前文件已按程序报批。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增加医务人员直接报告渠道,拓展专业、部门、社会信息报告渠道,提高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同时强化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出疫情预警。
  对于代表提出的这些建议,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于学军说,建议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智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是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办理好代表建议,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助力修订完善传染病防治法
  2020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围绕构建领导体制机制、健全监测预警制度、优化信息报告制度、重构信息公布制度、细化传染病防控措施等方面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订完善。
  黄超代表提出,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职责,强化对各地准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检查和监督。
  王长林代表提出,在修改传染病防治法过程中,重视基层的监测与报告,细化报告流程,规范相关操作;重视一线临床医生的专业判断,改进监测上报流程;重视公共卫生人员专业判断,不应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钳制。
  洪波等9名代表提出,统一修改各项规定,增加报告渠道,减少层报环节,提高疫情信息上报效率。除现有疫情报告机制之外,通过进一步立法修法建立由医务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专业知情人士快速直接向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的机制。
  2020年10月2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卫健委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次修订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和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高度全面提升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国家整体安全观的角度加强和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法律制度设计,吸纳了代表的多项建议,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构建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的领导体制机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四方责任;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制度。多渠道开展监测,建立临床医疗、疾病控制信息的互通共享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代表的建议作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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