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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格局
· 税务部门惩戒修复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 交通运输部印发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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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中须全面贯彻法治思想

交通运输部印发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 2021-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徐伟 见习记者刘欣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据悉,《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交通运输执法要求、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
  此次《指导目录》梳理规范396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主要梳理的是交通运输领域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事项。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对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列出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条款内容,明确实施依据。被援引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条款已作修订的,只列入修订后对应的条款。
  此外,《指导目录》对相关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作出了规范,明确了“第一责任层级建议”,同时要求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把查处违法行为的第一管辖和第一责任压实。
  《指导目录》印发后,各地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责任主体。研究细化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自由裁量标准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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