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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树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9民初15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刘福生:本院受理原告张百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9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吴香:本院受理原告李金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连云港赣榆万里顺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黔23民终2818号上诉人黄煜城与被上诉人连云港赣榆万里顺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王昌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限自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四楼第七小法庭(412)开庭,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5日,本院根据债务人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2020)皖1503民破1号之一案。查明: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4867056.28元,负债总额为41569313.54元,资产负债率167.17%。本院认为,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07条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裁定宣告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还债。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和平:本院受理原告马维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206)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无锡市达京阳光电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锡山区锡北镇润龙摩配加工厂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贺庭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皖1182民初30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彦路:本院受理梁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125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金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恒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141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二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相梅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1)辽0304民初1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沈业龙: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锦宏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鑫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判决,被告安徽鑫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限本院作出的(2020)皖1502民初4416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玉启:本院受理你与李汉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陈庆阳:本院受理原告姚春义诉玉田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9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江苏圣明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邓捷:本院受理原告陈垌绮与被告江苏圣明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龙运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邓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925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6154号 新疆宏泰天博贸易有限公司、林杰:本院审理原告申大变压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6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3372号 陈易云:原告万央丹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066号 深圳亿成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被告深圳亿成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066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贵州兴盛宏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上诉人郭军、邹付顺与你、赵国鹏、胡海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民终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截止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于公告期满3日后的0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开庭日期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本院受理上诉人兴义市兴兴五交化经营部与被上诉人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公告送达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0)黔23民终101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张敬平:本院受理原告李冬冬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62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欧阳学彬:本院受理原告张可守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67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薛亮亮:本院受理贾雷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晋1002民初5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郭正涛:本院受理罗大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4月21日9时在本院武安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陈敬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桃英、刘建群与被执行人陈敬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缪礼鄂对本院执行其银行账户存款的执行行为不服,向本院提起书面异议,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异议裁定书和缪礼鄂提交的复议申请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2020)鄂0222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水月亮机电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40200051 31073838、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温岭市锐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凌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分别为31300051 49871074、31300051 49871075、31300051 49871076,金额均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玖途机电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三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4号 申请人绍兴铭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46588043、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金辰宝品钢铁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道禾钢铁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分行、出票日期2020年7月20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月20日。自公告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声 明 高天琳居民身份证(号码120223199004040207、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制发)不慎遗失,特此声明该居民身份证作废。 声明人:高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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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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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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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树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9民初15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刘福生:本院受理原告张百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9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吴香:本院受理原告李金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连云港赣榆万里顺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黔23民终2818号上诉人黄煜城与被上诉人连云港赣榆万里顺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王昌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限自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四楼第七小法庭(412)开庭,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5日,本院根据债务人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2020)皖1503民破1号之一案。查明: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4867056.28元,负债总额为41569313.54元,资产负债率167.17%。本院认为,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07条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裁定宣告安徽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还债。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刘和平:本院受理原告马维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206)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无锡市达京阳光电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锡山区锡北镇润龙摩配加工厂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贺庭虎: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皖1182民初30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彦路:本院受理梁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125民初1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金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恒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141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二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相梅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1)辽0304民初1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整在本院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沈业龙: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锦宏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鑫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判决,被告安徽鑫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限本院作出的(2020)皖1502民初4416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玉启:本院受理你与李汉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陈庆阳:本院受理原告姚春义诉玉田长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229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江苏圣明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邓捷:本院受理原告陈垌绮与被告江苏圣明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龙运通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邓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925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6154号 新疆宏泰天博贸易有限公司、林杰:本院审理原告申大变压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6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3372号 陈易云:原告万央丹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066号 深圳亿成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被告深圳亿成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浙0108民初4066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贵州兴盛宏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上诉人郭军、邹付顺与你、赵国鹏、胡海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民终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截止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于公告期满3日后的0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开庭日期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本院受理上诉人兴义市兴兴五交化经营部与被上诉人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兴义市玉兴装饰服务部、潘玉兴公告送达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0)黔23民终1019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张敬平:本院受理原告李冬冬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62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欧阳学彬:本院受理原告张可守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1202民初67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颍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薛亮亮:本院受理贾雷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晋1002民初5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郭正涛:本院受理罗大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4月21日9时在本院武安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陈敬田: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桃英、刘建群与被执行人陈敬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缪礼鄂对本院执行其银行账户存款的执行行为不服,向本院提起书面异议,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异议裁定书和缪礼鄂提交的复议申请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2020)鄂0222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水月亮机电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40200051 31073838、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温岭市锐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凌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分别为31300051 49871074、31300051 49871075、31300051 49871076,金额均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玖途机电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三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4号 申请人绍兴铭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46588043、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金辰宝品钢铁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道禾钢铁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分行、出票日期2020年7月20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月20日。自公告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声 明 高天琳居民身份证(号码120223199004040207、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制发)不慎遗失,特此声明该居民身份证作废。 声明人:高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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