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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龙:本会受理昭通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昭仲裁字第98号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昭通仲裁委员会 阮俊西:本会受理昭通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昭仲裁字第97、99号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昭通仲裁委员会 杨坤、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玉静、刘建新: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朱云霞、朱小卫: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陆唐龙、三沃德化工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韩利玲、李英杰: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柴修见、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中强、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田静、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宏伟、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陈冬、李品: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金霞、江苏国鼎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长胜、张青花: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伊蒙、美人鱼一车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杨胜威、石金念: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磊、美人鱼一车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孙年英、孙正权: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孟峰、孟新法: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姚利东、冯如红: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龙世炎: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晴英旅馆诉被告龙世炎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9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墙妹:本院受理原告叶雪平与被告王墙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921民初2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吴成江: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9349号 舟山市长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南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舟山市长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4月16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卓士忠:本院受理孙秀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 皖1324民初4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王明仁:本院受理你与张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1324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王欢喜、徐华帅:本院受理原告王磊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联系不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九时在本院鲖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李太胜、曹兴:本院受理原告李前高诉你方机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李前高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周学明:本院审理邵志明、王争光诉被告周学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302民初345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临汾鑫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沈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先宽、沈军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皖0191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刘先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5667468元及利息(以5667468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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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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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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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龙:本会受理昭通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昭仲裁字第98号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昭通仲裁委员会 阮俊西:本会受理昭通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昭仲裁字第97、99号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昭通仲裁委员会 杨坤、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玉静、刘建新: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朱云霞、朱小卫: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陆唐龙、三沃德化工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韩利玲、李英杰: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柴修见、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中强、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田静、苏州冠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宏伟、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陈冬、李品: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金霞、江苏国鼎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长胜、张青花: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伊蒙、美人鱼一车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杨胜威、石金念: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磊、美人鱼一车汽车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孙年英、孙正权: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孟峰、孟新法: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姚利东、冯如红:本院受理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104民初9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龙世炎: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晴英旅馆诉被告龙世炎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9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墙妹:本院受理原告叶雪平与被告王墙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921民初2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吴成江: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9349号 舟山市长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南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舟山市长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4月16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卓士忠:本院受理孙秀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 皖1324民初4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王明仁:本院受理你与张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1324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王欢喜、徐华帅:本院受理原告王磊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联系不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九时在本院鲖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李太胜、曹兴:本院受理原告李前高诉你方机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李前高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周学明:本院审理邵志明、王争光诉被告周学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302民初345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临汾鑫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沈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先宽、沈军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皖0191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刘先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5667468元及利息(以5667468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二、驳回原告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二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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