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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龙: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马志鹏: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佟爱香: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杨国霞: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过仕春: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杨建新: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单颖: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边鹏: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天津永通达报关行有限公司、朴顺吉: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于湘: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王仲春: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闫海钢: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陆兰福: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树东: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岳彩放: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郑立彬: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吴水连、王树羲: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李鲁侠: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亚楠: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李文华: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刘文汉: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吴刚: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周立军: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金成: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青荣:本院受理原告杜永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7日14时在本院龙安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姜光亮、陈晚香:本院受理原告姜光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7日15时在本院龙安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杨中文、吴牡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1723民初2605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4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杨振林:本院审理西宁市城北区恒德电力物资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青0105民初5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廿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魏武斌、魏家鹏:本院受理应芸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在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2020)豫03破39-4号 各债权人:本院根据债权人洛阳康达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受理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对该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姚展,电话:18638812049,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2403)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六号审判庭(地址:洛阳市新区展览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遗失声明 本人黄帅(证件号:4115222000****4572),不慎遗失一式两份《新媒体创作人加入合同书》,合同共12页,甲方法人未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人为:黄帅,仅在页码12-12页签字,且在第2页、4页、6页也有本人手写内容,合同未按压骑缝手印,落款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现声明自遗失当日(2020年10月08日)起的一式两份《新媒体创作人加入合同书》作废,因不法分子拾到《新媒体创作人加入合同书》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与本人无关。 声明人: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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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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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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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龙: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马志鹏: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佟爱香: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杨国霞: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过仕春: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杨建新: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单颖: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边鹏: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天津永通达报关行有限公司、朴顺吉: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于湘: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王仲春: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闫海钢: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2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陆兰福: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树东: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岳彩放: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郑立彬: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吴水连、王树羲: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李鲁侠: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亚楠: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李文华: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刘文汉: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吴刚: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周立军: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金成:本院受理天津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津0103民初10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青荣:本院受理原告杜永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7日14时在本院龙安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姜光亮、陈晚香:本院受理原告姜光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7日15时在本院龙安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杨中文、吴牡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皖1723民初2605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4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杨振林:本院审理西宁市城北区恒德电力物资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青0105民初5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廿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魏武斌、魏家鹏:本院受理应芸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在公告期满后15日及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2020)豫03破39-4号 各债权人:本院根据债权人洛阳康达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受理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对该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姚展,电话:18638812049,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2403)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洛阳康达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六号审判庭(地址:洛阳市新区展览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同遗失声明 本人黄帅(证件号:4115222000****4572),不慎遗失一式两份《新媒体创作人加入合同书》,合同共12页,甲方法人未签字盖章,乙方签字人为:黄帅,仅在页码12-12页签字,且在第2页、4页、6页也有本人手写内容,合同未按压骑缝手印,落款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现声明自遗失当日(2020年10月08日)起的一式两份《新媒体创作人加入合同书》作废,因不法分子拾到《新媒体创作人加入合同书》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与本人无关。 声明人: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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