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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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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乘势而上谱写重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访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

( 2021-01-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张晨 吴晓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近日,重庆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努力为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践提供坚实法律支撑、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
  记者:“十三五”期间,重庆在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德宽:近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任务),推动重庆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成色更足。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备,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渝中区、永川区荣获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称号,南川区(“最难办事科室群众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荣获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二是服务大局特色更显。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上市融资、破产重组、涉外等法律服务,协同建设川渝司法行政“四个共同体”,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三是司法为民暖色更浓。“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达98.7%,全国排名第六。
  四是维护稳定底色更厚。监所治本安全和改造矫治水平有效提升;区县“三调”对接组织和10个重点领域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组建调解“尖刀班”化解信访积案;刑释、解戒人员重新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是依法治理基色更亮。“七五”普法计划有序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市民法治素养提升和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记者:重庆司法行政系统在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一体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方面有哪些举措?
  张德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发出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精心谋划“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
  坚持“一个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全面依法治市新征程,精心编制贯彻中央部署、符合重庆实际、引领未来发展的法治重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实施方案,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重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抓好“两个重点”。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一手抓服务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努力为全市发挥“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深化“三项服务”。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三个作用”发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化川渝司法行政协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强化涉企专项服务,为企业发展供给优质法治产品。服务“高品质生活”。聚焦“两快两全”,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聚焦“优质高效”,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聚焦“均等普惠”,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聚焦“公平正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服务“高水平治理”。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强化“四大建设”。建设更高层次的法治政府。坚持以点带面,探索开展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坚持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执法,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建设更高水准的法治社会。围绕全民守法,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社会诚信,推动健全诚信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以确保绝对安全为目标,抓好监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牵引,打造新时代调解工作升级版;以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戒人员管控帮扶。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西部法律服务高地。聚焦人才高端化、机构品牌化、行业开放化、环境一流化,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新体系,全面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法律服务新高地。
  记者:关于如何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请谈一谈具体举措。
  张德宽:我们之所以提出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一是使命重大。这是落实中央关于“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目标定位的必然要求。二是机遇难得。重庆正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培育内陆开放新优势,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我市法律服务业发展赋予了重大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三是优势独特。重庆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等权威性机构的资源优势;有600余名高级职称法学专家、21名法律服务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优势;有“全国十佳仲裁机构”、西部唯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优势,我们将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加快建设西部法律服务高地。
  一是培育“高端化”人才。认真落实“重庆英才计划”,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环境,加快培育跨境投资并购、“两反一保”(倾销与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等领域中高端法律人才,提前储备新兴前沿领域的战略性法律人才,吸纳更多高端法律人才来渝执业。
  二是打造“品牌化”机构。通过行政推动、企业搭台、协会扶持等方式,引导法律服务业拓展业务空间、延伸服务链条、创新服务供给,扶优做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水平高的“品牌型”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快“开放化”步伐。拓展“走出去”空间,支持重庆市法律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境外法律服务机构联营联盟。加大“引进来”力度,鼓励全国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来渝设立分支机构,着力引进世界顶级法律服务机构到渝设立代表机构。
  四是营造“一流化”环境。坚持全方位服务,积极协调落实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执业保障机制和扶持政策。强化全方位服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持续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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