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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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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近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少,因而我们对校园犯罪及青少年保护必须3起足够的重视。 作为一名法官,我兼任南川区道南中学法治副校长,通过与学校、教委、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我积极参与到南川区中小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 在法院审委会上,我建议积极创新机制,注重柔性司法,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南川区法院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利用“综合辅导室”,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和矫正;凡涉及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开展判后法治教育、关怀教育,向未成年犯发送“法官寄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将未成年受害人纳入回访范围,实行未成年人犯罪“1+X”判后走访模式,承办法官联合关工委、妇联、团委等部门每年到重庆少管所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对实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掌握判后改造情况,帮助未成年犯真正改过自新。 我积极与区妇联、区团委等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特邀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老师、所在街道社区干部参与调解,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深化南川区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退休职工、妇女工作者中选任数十名家事调查调解员,全面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调解,尽可能避免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南川区法院抽调10余名法官成立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小组,我担任组长。我们按照“1+4+N”校园普法模式,以院机关为中心,4个人民法庭为依托,深入全区中小学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邀请道南中学学生、中桥小学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模拟庭审,并向教育部门、学校、街道乡镇等单位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相关建议20多次。 总之,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应在“幼苗”阶段就注入法治养分,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蒲晓波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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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滋养“幼苗”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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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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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近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少,因而我们对校园犯罪及青少年保护必须3起足够的重视。 作为一名法官,我兼任南川区道南中学法治副校长,通过与学校、教委、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我积极参与到南川区中小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 在法院审委会上,我建议积极创新机制,注重柔性司法,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南川区法院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利用“综合辅导室”,邀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和矫正;凡涉及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开展判后法治教育、关怀教育,向未成年犯发送“法官寄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将未成年受害人纳入回访范围,实行未成年人犯罪“1+X”判后走访模式,承办法官联合关工委、妇联、团委等部门每年到重庆少管所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对实行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掌握判后改造情况,帮助未成年犯真正改过自新。 我积极与区妇联、区团委等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特邀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老师、所在街道社区干部参与调解,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深化南川区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退休职工、妇女工作者中选任数十名家事调查调解员,全面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调解,尽可能避免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南川区法院抽调10余名法官成立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小组,我担任组长。我们按照“1+4+N”校园普法模式,以院机关为中心,4个人民法庭为依托,深入全区中小学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邀请道南中学学生、中桥小学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模拟庭审,并向教育部门、学校、街道乡镇等单位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相关建议20多次。 总之,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应在“幼苗”阶段就注入法治养分,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蒲晓波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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