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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蔡长春 张昊
2020年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刘某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针对新形势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院干警被“围猎”风险不断加大这一情况,2020年年初,湖南省高院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形、记录、报告、处置、责任追究等问题,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政法机关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一年来,政法机关准确把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性特点和要求,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通过改革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不断扎紧权力的笼子,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有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4·02”特大电信诈骗案在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代振国作为该专案组组长、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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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一年来,各地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司法效率水平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细化院庭长履职和审判团队运行“权力清单”,细化各类审判人员的权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在明晰权责的同时,加强对法官业绩和案件质效双向考评,有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健全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推出“案-件比”这一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评价指标。山东、山西、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推动优化“案-件比”,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了新提升。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倒逼法官检察官主动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我有幸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让我压力变大了,同时职业荣誉感也显著增强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全说。 强化监督制约防“围猎”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制约监督机制则是牵住“牛鼻子”的缰绳。 入了员额放了权,怎样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不任性?黑龙江坚持把司法责任追究作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充分发挥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对法官涉嫌违反审判职责进行听证、审议,1名法官最终受到退出员额处分。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积极探索“四类案件”自动化识别、智能化监管,不断提高审判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审执工作开展的过程、结果及事后评查全面纳入通报范畴,通报情况直接与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公务员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确保审执工作良性运转。 福建法院建立纪检、审管、审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检监察发现移交线索、审管部门组织评查、审监部门依法纠正的督查管理机制,协同开展“人案双查”,对迟延发放执行款、审限异常等问题案件开展重点督查整改。 身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杜绝“灯下黑”?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建起防止司法权滥用的重要防线。 严防依法协商变成权钱交易,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2020年5月,最高检出台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扎紧了依法规范适用这项制度的“篱笆”。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保障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同时,积极构建防“围猎”工作机制,梳理认罪认罚案件程序适用、起诉必要性审查和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等环节风险点,通过制度规范、跟踪管理、技术监测等手段约束规范检察官办案行为,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公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优化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坚决杜绝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 推行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是解决制约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深层次问题的重要手段。 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技术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大伙儿那么信任我,我一定做好对身边公职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近日举行聘任社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大会,居民杜小青作出庄严承诺。 目前,湛河区有11名像杜小青这样的社区居民被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当地行政执法工作。 “案件进展竟如此顺利,会不会另有隐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通过该院2020年上线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发现一个基层法院涉及疑似虚假诉讼的7件异常案件,及时发函要求调查核实。 让数据发声、促监督发力,福建省高院利用“清风”系统精准推进全方位监督,2020年以来对全省法院4100余名员额法官办理案件开展随机评查,有效预警各类风险。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政法领域智能化建设提档升级。各地将推动监督工作与技术应用深度融合,切实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织密科技“制约监督网”,把权力关进“数据铁笼”。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互联网科技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创设智能化、多维度的审判监管模式,用电子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AI虚拟法官便捷当事人诉讼,用区块链、虚拟法庭、类案推送助力法官办案,用可视化管理平台、流程管理体系、审判大数据赋能审判监督。 贵州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办案信息记录与办案规则、标准的自动比对,系统自动对办案程序、办理期限、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监控,对异常情况自动指引、约束或提醒检察人员,同时对29个案件类别181个流程节点作出预警提示,实现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的转变。 江苏省常州市全面推行接处警等现场执法同步录音录像和音频视频资料集中保管,全面推行受案登记制和立案审查制,打造全程“直播平台”,倒逼民警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下公开、规范执法。 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当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有触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不变初心。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全国政法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 本报北京1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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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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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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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蔡长春 张昊
2020年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刘某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针对新形势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院干警被“围猎”风险不断加大这一情况,2020年年初,湖南省高院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情形、记录、报告、处置、责任追究等问题,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政法机关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一年来,政法机关准确把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性特点和要求,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通过改革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不断扎紧权力的笼子,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有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4·02”特大电信诈骗案在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代振国作为该专案组组长、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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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一年来,各地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司法效率水平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细化院庭长履职和审判团队运行“权力清单”,细化各类审判人员的权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在明晰权责的同时,加强对法官业绩和案件质效双向考评,有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健全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推出“案-件比”这一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评价指标。山东、山西、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推动优化“案-件比”,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了新提升。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倒逼法官检察官主动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我有幸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让我压力变大了,同时职业荣誉感也显著增强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全说。 强化监督制约防“围猎”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制约监督机制则是牵住“牛鼻子”的缰绳。 入了员额放了权,怎样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不任性?黑龙江坚持把司法责任追究作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充分发挥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对法官涉嫌违反审判职责进行听证、审议,1名法官最终受到退出员额处分。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积极探索“四类案件”自动化识别、智能化监管,不断提高审判监督管理的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审执工作开展的过程、结果及事后评查全面纳入通报范畴,通报情况直接与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公务员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确保审执工作良性运转。 福建法院建立纪检、审管、审监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检监察发现移交线索、审管部门组织评查、审监部门依法纠正的督查管理机制,协同开展“人案双查”,对迟延发放执行款、审限异常等问题案件开展重点督查整改。 身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杜绝“灯下黑”?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建起防止司法权滥用的重要防线。 严防依法协商变成权钱交易,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2020年5月,最高检出台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扎紧了依法规范适用这项制度的“篱笆”。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保障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同时,积极构建防“围猎”工作机制,梳理认罪认罚案件程序适用、起诉必要性审查和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等环节风险点,通过制度规范、跟踪管理、技术监测等手段约束规范检察官办案行为,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公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优化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坚决杜绝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 推行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是解决制约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深层次问题的重要手段。 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技术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大伙儿那么信任我,我一定做好对身边公职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近日举行聘任社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大会,居民杜小青作出庄严承诺。 目前,湛河区有11名像杜小青这样的社区居民被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当地行政执法工作。 “案件进展竟如此顺利,会不会另有隐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通过该院2020年上线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发现一个基层法院涉及疑似虚假诉讼的7件异常案件,及时发函要求调查核实。 让数据发声、促监督发力,福建省高院利用“清风”系统精准推进全方位监督,2020年以来对全省法院4100余名员额法官办理案件开展随机评查,有效预警各类风险。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政法领域智能化建设提档升级。各地将推动监督工作与技术应用深度融合,切实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织密科技“制约监督网”,把权力关进“数据铁笼”。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互联网科技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创设智能化、多维度的审判监管模式,用电子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AI虚拟法官便捷当事人诉讼,用区块链、虚拟法庭、类案推送助力法官办案,用可视化管理平台、流程管理体系、审判大数据赋能审判监督。 贵州检察机关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办案信息记录与办案规则、标准的自动比对,系统自动对办案程序、办理期限、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监控,对异常情况自动指引、约束或提醒检察人员,同时对29个案件类别181个流程节点作出预警提示,实现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的转变。 江苏省常州市全面推行接处警等现场执法同步录音录像和音频视频资料集中保管,全面推行受案登记制和立案审查制,打造全程“直播平台”,倒逼民警在开放、透明的环境下公开、规范执法。 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当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有触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不变初心。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全国政法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 本报北京1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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