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银龄安全”需要多方协同

  □ 陈 亮

  每年的10月1日至31日是全国敬老月。今年全国“敬老月”的主题是“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河南长垣直播诈骗案、江西九江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监督案、贵州织金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案,分别对应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三个案例领域不同、路径不同,却共同说明一个道理:老年人权益保护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司法保障、行政监管、平台治理、社会参与同向发力的“大合唱”。
  检察机关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保驾护航,值得充分肯定。如在长垣直播诈骗案中,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向公安机关提出取证建议,通过检警协作,查明“直播虚假宣传—诱导购买藏品—收取高额保管费—推诿拒回收”的诈骗模式,依法追加逮捕漏犯,追加认定被害人,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案件办结后,又针对老年群体开展反诈宣讲,向直播平台提出审核管理建议,推动平台完善风险预警和老年用户保护功能。在织金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借助专家志愿者、第三方检测等力量,对乡镇敬老院无障碍设施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以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梯次监督,推动当地敬老院进一步完善坡道、扶手、防滑设施和数字化监管系统等。这些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从“办理一案”走向“治理一片”的有力作为。
  这些案例带来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一是老年人权益保护具有明显的交叉性。诈骗犯罪背后有平台治理问题,养老设施短板背后有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只有各方协同发力,才能回应老年人多层次需求。二是保护老年人权益既要“惩已发”,更要“防未然”。直播诈骗案说明,事后追赃固然重要,事前风险预警、平台审核、反诈宣传同样关键;敬老院无障碍改造说明,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比事故发生后追责更有价值。三是保护老年人权益必须重视基层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独居等场景中的老人往往维权能力较弱,公共资源和法律服务需要向他们倾斜。
  从案例中也可看到当前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的突出痛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更加精准化、隐蔽化。如一些不法分子高价投流精准引流老年客户,在直播间演戏造势,编造家庭变故博取同情,再以“代为保管”“高价回收”诱导交费。这类骗局利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和信息弱势,且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老年人权益需求从财产保护扩展到劳动保障、养老服务、无障碍环境等多个维度。制度衔接和监管协同仍有堵点,需要民政、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合力。直播平台对私域直播、诱导场外交易的监测预警仍需加强。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无障碍设施督促整改,把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落实到养老设施改造中;完善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和社保衔接政策;加强对直播带货、保健品销售、收藏品骗局等重点领域的联合整治。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同时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实质化解协作。平台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只追求流量,应完善内容审核、异常账号关联分析、风险预警和老年用户专属保护功能,对诱导场外交易、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处置。社会力量要广泛参与,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家庭应共同开展反诈宣传、法律咨询和关爱服务,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银龄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也关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落地。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我们看到检察机关以综合履职守护老年人权益,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既解决眼前纠纷,也推动长远治理。期待这些典型案例成为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参照,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保护格局做实做细,让老年人少一些后顾之忧,多一份安全与尊严。
  (作者系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法律分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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