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曹榕 吴良艺 摄影报道
碧水衔舟,河通山海。10月11日,平陆运河马道枢纽,货船静泊候闸等待远航;岸边游客举镜收录这世纪工程的山河新卷;河堤边,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公安局民辅警昼夜巡护,步履不停;水面上,钦州市公安局海岸运河分局执法艇踏浪徐驰,守护一河通途。
河开江海阔,舟畅往来途。9月16日通航的平陆运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条国家统筹建设的通江达海运河,成为广西与西南地区通往东盟运距最短、成本更优、效率更高的出海通道。
沧浪接远海,守河护平安。钦州市公安局设立海岸运河分局,对平陆运河河海衔接段实行专责专管,打造海陆联动公安力量,护航这条西部陆海新通道平稳运行。10月7日,海岸运河公安分局沙井港水上派出所民警发现,一男子无证驾驶钓鱼船,在航道内高速行驶,严重干扰过往船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通航以来首例航道违法治安行政处罚案件。”沙井港水上派出所所长黄福邦介绍,运河主航道、船闸、枢纽水域仅允许符合准入条件的货运船舶通行,钓鱼船、渔船擅自驶入与大型货船混行,极易引发碰撞事故。
平安护航兼顾严格执法与民生关怀。运河在钦州市区穿城而过,两岸住户集中,依据《平陆运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青年枢纽至G75兰海高速钦江大桥水域划定“夜间静音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除紧急避险外,禁止船舶鸣放声号,在保障航行安全的同时减少夜间噪声扰民。钦州公安常态化巡逻该水域,提醒船舶遵守禁鸣规定,快速处置异常鸣笛、违规停泊等行为。
面对涉运河纠纷,广西政法机关坚持化解在早、处置在小,依托警力、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下沉一线,实行排查、调处、回访闭环管理,用乡音土语讲清法理情理。
一河擘画世纪宏图,一水铺展生态长卷。运河从开工起,始终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配套修建了全国首座跨运河陆生生态通道桥,青年枢纽建成480米竖缝式鱼道+鳗鱼专用道组合鱼道。去年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除了“生态廊道”核心概念,还将“生态涵养区”保护模式首次纳入地方性法规。生态警务同步跟进,沿线公安机关把廊桥、鱼道及周边区域纳入常态化巡查线路,守护运河水域生态安全。
10月14日,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俊谦与同事又一次来到茅尾海,对“污水直排入海口”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以前污水直排,影响沿岸群众生活和海域生态环境。”黄俊谦告诉记者,该院组成办案专班锁定证据,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督促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完成排污工程建设,让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实现出海口海水质量达标。
舟启新程,平安相伴,生态恒存。世纪工程的法治底色,沉淀在岁岁不息的守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