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妇联、检察院、法院、民政、教育多部门协同发力——

失怙孩子学习生活有了保障

  □ 本报记者 韩宇
  
  “孩子父亲离世,母亲撒手不管,全家仅靠我打零工勉强糊口,老伴身患重病,实在难以支撑孩子后续的生活学习。”王奶奶满心焦急,期盼能为孙子小轩争取一份安稳的成长保障。
  小轩出生于2018年7月,出生仅仅6天,父亲便因病不幸离世。而小轩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便返回山东老家,既没有陪伴照料孩子生活,也未支付一分钱抚养费、教育费,完全没有履行身为母亲应当承担的监护职责。祖母王奶奶担负起了养育小轩的责任。
  王奶奶家中境况窘迫,丈夫身患残疾并伴有多种基础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全家开支仅依靠王奶奶打零工的微薄收入维系。多年来,王奶奶独自承担孩子全部生活与教育开支。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家庭经济负担日益加重。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补助时,因孩子母亲仍保有法定监护人身份,无法完成认定。王奶奶拟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但因无法提供小轩生母完整身份信息,导致立案陷入僵局。
  今年8月6日,大连市金普新区妇女联合会在履职排查中发现该家庭的现实困境,将这条未成年人保护线索移送至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金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受理案件,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接待来访的王奶奶,耐心倾听祖孙二人的处境,同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讲解监护权撤销、变更的法律规定,梳理诉讼路径。
  现实阻碍摆在面前,申请人王奶奶因手中缺少被申请人小轩母亲完整身份户籍材料,不具备直接向法院申请立案的基础条件。为打通诉讼堵点,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职权前往婚姻登记处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完整固定被申请人身份信息,补齐立案必需的关键证据。
  结合案情,检察官又帮助王奶奶梳理诉讼所需证据材料,通过询问笔录、死亡证明、残疾证、家庭困难证明、婚姻登记材料等证据,可以认定小轩母亲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将未成年的小轩交由祖母独自抚养,致使被监护人长期处于危困状态,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情形,小轩长期与祖母王奶奶共同生活,祖孙感情深厚,小轩本人愿意继续跟随祖母生活,王奶奶也具备监护意愿。
  8月10日,金州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书,支持王奶奶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撤销小轩母亲监护人资格,指定王奶奶担任小轩的法定监护人,为孩子的维权之路提供坚实检察后盾。
  案件起诉至金州区法院后,承办检察官又与主办法官沟通,希望能尽快办理,早日为小轩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月20日,金州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小轩母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王奶奶为小轩的监护人。
  一纸判决只是保护的起点。为把制度红利实实在在送到孩子身边,检察机关主动向前延伸救助链条,打通司法保护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通道。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对接金普新区民政局,快速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工作。自2026年9月起,小轩便可按政策申领生活补助,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同时,检察机关又联系金普新区教育局,将案件情况通报教育局,为孩子申请教育困难补助,落实相关费用减免政策,扫除就学路上的经济阻碍。
  案件办结不是保护的终点。近日,由金州区检察院、金州区法院、金普新区妇联共同开展联合入户回访,面对面了解小轩生活起居、学习情况,持续跟进后续各项补助政策落地情况,及时回应家庭现实诉求。
  面对工作人员,王奶奶感慨万千,回想起当初求助无门的困境,眼眶泛红地说:“之前一筹莫展,就怕孩子以后的生活、学习没有着落,多亏了你们,这么快帮我们把事情办妥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压在我心头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守护,更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下一步,金州区检察院将持续用好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深化与妇联、民政、教育、法院的联动协作机制,做困境儿童的法律后盾,打通司法保护、社会救助衔接通道,让每一名困境未成年人都能够被看见、被守护,用法治温情守护少年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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