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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公告
行为人:曹德富
身份证号:34212919780414****
联系电话:135****2006
住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任寨乡苗湖行政村大曹庄****
潘国富等4名劳动者向我局投诉在儋州市西联农场天角潭项目施工工地务工,被行为人拖欠工资合计壹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15280.00)。行为人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2024年8月21日,我局依法对行为人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予以罚款9000.00元。
因我局向行为人送达的《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儋人社告字〔2024〕A1号)、《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儋人社罚字〔2024〕A7号)所采取的送达方式存在错误,导致该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未实际送达成功,未发生法律效力。2026年9月30日,我局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拟向行为人送达《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告知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未实际送达成功,未发生法律效力,但无人签收已被依法退回。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告知内容如下:我局依法撤销对行为人作出的原行政处罚决定(罚款9000元),并对行为人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的行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如逾期未领取《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视为已送达,此《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限期内未到我局领取《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书》,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联系人:白秋燕 王秋恋
电话:0898-23320779
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办案区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2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公告
行为人:儋州鑫辉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35787122074
法定代表人:陈成群
联系电话:1868972****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侨植农场(东风窑向西地段至场部医院)
刘启富等27名劳动者向我局投诉被行为人拖欠工资共计贰拾伍万零壹佰零壹元整(¥250101.00)。经我局电话、现场查找,均已无法查找到行为人。
现要求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儋人社监令字〔2026〕A15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指令书内容如下:行为人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限行为人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刘启富等27名劳动者核对工资数额,并将核对后的工资数额报我局。如逾期未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视为已送达,此《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行为人于限期内未到我局领取该《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理。
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待室
联系人:白秋燕 郭学英
电话:0898-23320779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2日
杨沅川:我局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苏0507职中〔2026〕66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中止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因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也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宋俊良:我局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苏0599职中〔2026〕43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中止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因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也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琪:我局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苏0599职中〔2026〕41号《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中止了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的职业伤害保障伤残待遇申请。因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也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职业伤害确认中止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苏州市桐泾北路11号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领取中止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南恒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2025)芜仲字第410号安徽竞诚律师事务所与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如你方不按期选定仲裁员,将由陶岳宏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本案将于2026年12月17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方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芜湖仲裁委员会
苏州艾万知境空间设计营造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唐明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926号],由独任仲裁员王永维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11月24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审理。第一次开庭后,申请人补充提交证据,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其补充提交的证据。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湖北众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恩菲城市固废(孝感)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孝仲裁〔2026〕055号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105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孝感仲裁委员会
赵明荣:原告陈连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3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丁家英、钱家娥、李志、李广廷、李广树、李之姚、李怀锁、李怀庭、李怀望、李乃平、李同文、李怀堂、李之本、李之广、李同运、李广飞、李之允、李怀良:本院受理原告王雪银诉你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93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1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李会娟:本院受理原告孙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42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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