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红色血脉做好司法审判工作

  □ 谢元九

  我的家乡江西省于都县有一条于都河。九十多年前,8.6万余名红军将士在这里集结渡河,踏上漫漫征途。我的爷爷谢芳炤就是队伍中的一员。
  爷爷1915年出生,1928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途中参加了娄山关战斗。
  小时候,长辈常向我转述爷爷长征路上的故事。爷爷说得最多的不是苦,而是“跟着党走,再难的关也能闯过去”。
  2011年,我考入于都县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和梓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等职。15年来,从书记员成长为法官,我深刻感受到,走好新时代法治长征路,必须坚定法治信仰、牢记为民初心。
  近年来,于都富硒产业蓬勃发展。作为一名法官,我妥善处理富硒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倾力守护“硒”望田野。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是伟大长征精神的重要内涵。基层法庭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为基层法庭的法官,不能只是坐堂办案,更要多接地气、融入群众,真正察民忧、解民难,这样才能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5年,我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肖某欠债长期未还被诉至法庭。该案事实清楚,一纸判决即可结案。但肖某的孩子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肖某对债务履行有抵触情绪。若直接判决,肖某心气未顺,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这一现实,我前往肖某家中,不问案子、先问难处,得知他尚未被认定为低保对象时,便将情况反映给乡政府。低保申请获批后,肖某眉头舒展,感激之情油然而生。该案判决后,在我的引导下,肖某主动分期履行,每月按时还款。
  从肖某最初的抵触到后来的信任,我深切感受到“如我在诉”的内涵,只有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在处理案件时考虑得更周全、处理得更妥帖,才能获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同,才能做好司法审判这项“守心”的工作,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于都河静静流淌,见证了爷爷的长征路,也见证了我的来时路。今后,我将继续扎根基层,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一步一个脚印,走好新时代法治长征路。
  (讲述人系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梓山人民法庭庭长,本报记者黄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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