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蒲晓磊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为强化联动协同,健全跨部门常态化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民政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聚焦建筑、燃气、用电和特种设备、消防、食品、防汛、服务质量、资金等方面,协同推进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工作,健全“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推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整合检查事项,联合制定检查事项“一张表”,实现“进一次门,一表通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进一步为基层减负。
《意见》要求,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各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符合相关情形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降低等级评定等惩戒措施;对欺老虐老、涉嫌非法集资等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涉嫌违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