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战海峰
《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城市综合治理”命名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是重庆推行政府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的重要实践成果。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处长何峻卉表示,重庆作为超大城市,城市治理场景复杂、任务繁重,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和保障城市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法治方式助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条例》共35条,以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围绕城市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重点领域、保障支撑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立法吸纳高校智库力量
在立法谋划立项阶段,重庆锚定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改革堵点确定立法选题,积极推动将《条例》纳入2026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依托政府立法全生命周期改革建立的快速响应机制,重庆组建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起草部门、高等学校等力量构成的联合工作组,实行起草与审查并联推进,实现“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同步修改”,从立项启动到形成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草案,仅用时4个多月。
在立法进程中,拥有专业性城市治理研究机构——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的西南政法大学深度参与,他们以高水平研究成果赋能超大城市综治精治善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承担该立法课题后,由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林维领衔的项目组,迅速统合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以及立法研究院等机构骨干力量,以全校之力高效推进《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密切协作,以专业力量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政策体系的建构。
《条例》草案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集各区县、市级部门意见,依托政府立法联系点收集意见;邀请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制度研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等开展条款论证,累计征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吸纳160余条。
西南政法大学项目团队提出差异化、分类治理的制度设计,兼顾城市管理刚性秩序与基层便民服务温度,让法规制度充分适配重庆城乡多元、山地立体的城市发展形态,切实贴合城市基层治理实际与市民民生需求。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立足地方立法规范和国内外先进治理经验,对《条例》草案的整体框架、权责体系、共治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强化了立法文本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实操性,让《条例》草案真正能够成为贴合重庆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引领未来发展的高质量立法成果。
构建实施基层智治体系
关于《条例》的主要内容,何峻卉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全周期管理、筑牢安全韧性屏障、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完善基层智治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协同共治格局,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何峻卉说,《条例》第五条明确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职责。第七条明确厘清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治理职责,明确发展改革、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
为了强化全周期管理,提升“规建运治”一体化水平,《条例》第十条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建设、运营、治理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各环节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和结果反馈,实现全周期闭环治理。《条例》还明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应用,统筹市政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筑牢安全韧性屏障,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是《条例》的重要内容。《条例》第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推进智慧安防小区、街面巡防智慧化建设,建强群防群治力量,提升动态防控能力。第十八条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字化演练,推动应急指挥调度一体化。
为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条例》第二十条明确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集成化服务、套餐式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发布、集成办理和全面通办。
在完善基层智治体系方面,《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构建和实施党建统领下的“141”(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依托基层智治平台,运用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治理任务闭环流转、高效处置与动态评估。
前置谋划“后半篇文章”
重庆坚持“法规未生效,实施先准备”,提前谋划立法后“后半篇文章”,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
普法规划前置,提前梳理《条例》重要条款、改革亮点、重庆特色等精准谋划分层分类普法宣传方案,后续将通过专题解读、专家宣讲、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为《条例》施行筑牢群众基础。
实施清单管理,围绕超大城市治理实操需要,提前梳理落地所需的配套制度、实施细则与操作流程,对接相关部门谋划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同步部署业务培训等工作,保障超大城市治理制度落地见效。
着眼长效闭环,提前部署《条例》实施后评估相关工作,将及时收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实践、基层治理、社会反馈中的问题建议,配套完善相关领域专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构建“立法有质量、实施有成效、完善有机制”的全链条法治治理格局。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重庆城市治理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类延村表示,《条例》以固化成果、凸显特色为基本原则,将重庆“数智赋能”与“大综合一体化”双轮驱动的超大现代化治理经验进行了立法转化,以制度化的形式建构起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的创新样本。
下一步,重庆将持续深化政府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推动立法、执法、普法深度贯通,以高质量立法护航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地方立法输出更多重庆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