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对外发布,自2018年9月建院以来,该院累计审结涉6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侵权纠纷案件4667件,其中名誉权侵权案件占总体案件的比例超七成。
据介绍,4667件案件中,近七成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涉老年人名誉侵权案件集中表现为两种:一是陌生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诽谤言论;二是传统线下纠纷线上化,因家事、邻里纠纷等琐事,熟人朋友之间在业主群、家庭群等多人聊天群组内互相指责、贬损攻击。此外,肖像权侵权纠纷多发生于商业宣传场景,部分商家为博取流量、提升销量,擅自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年人的肖像、姓名,并虚构代言关系以宣传自身的商品、服务。
据介绍,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当利用给老年人维权带来新挑战,此类纠纷涉及技术提供者、内容发布者等多类主体,老年人在确定侵权主体、证明侵权内容具有指向性等方面更易处于劣势。部分老年人对网络空间的表达边界认知不足,易混淆合理表达与网络侵权言论之间的界限,从而引发各类网络侵权纠纷。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公正司法、用情用理妥善审理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界定网络空间各类主体责任,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边界。同时,依托“e应晚霞”涉老司法服务品牌,建立特色老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适老化诉讼服务、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加强涉老普法宣传等举措,依法保护老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为保障老年人科学合法用网权益,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发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应第一时间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必要时通过申请公证等方式取证。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协助老年人提升网络风险辨别能力,帮助其辨识网络虚假信息,妥善保管身份证等重要个人信息,发现老年人遭遇网络谩骂、肖像被冒用或者陷入营销陷阱时及时介入,协助固定证据、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