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在福建开展检查

  本报福州10月16日电 记者张维 10月12日至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庆伟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福建检查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
  在闽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宁德、南平、福州,走访工业特色小镇、自然文化遗产、乡村古迹保护、红色教育基地等旅游项目,与干部群众、从业人员、游客等深入交流,全面了解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
  15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旅游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法律实施情况汇报。张庆伟代表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贯彻实施旅游法取得的重大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希望福建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念好“山海经”,打好“文化牌”,做好“文旅+”,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加快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张庆伟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持续提升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水平,完善权益保护机制,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深化多元融合发展,优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服务和推动建设旅游强国。要坚持立法和监督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系统总结法律实施成效,扎实推进旅游法修改,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健全旅游法治体系,切实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钟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于春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朱明春,全国人大代表肖北庚、潘越等参加执法检查。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高政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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