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协作,338万元涉案税款全额入库

山西陵川检察打造跨区域涉税款项规范处置实践样本

  □ 本报记者 王占平

  今年9月15日,《法治日报》记者从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检察院、法院、税务等多部门跨地市联动协作下,陵川县检察院监督办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38万元涉案税款完成全部划转手续,足额缴入国库,顺利推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落地,为跨区域涉税款项规范处置打造了实践样本。
  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长治市上党区两家贸易公司在与其他公司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向其支付开票费,虚开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2025年6月,陵川县人民法院对上党区两家贸易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两家企业分别被判处罚金10万元、3万元;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王某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王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同时确认,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扣押的338万元属于应当追缴的税款,需移交税务机关依法处置。一审宣判后,王某彪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年8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事判决正式生效,涉案税款进入执行处置环节。
  今年6月,陵川县检察院开展涉税、涉企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款处置专项监督。办案人员在案件排查中发现,上述案件中338万元涉案追缴税款滞留在法院账户,未能及时上缴国库。大额涉案税款久拖未处置,不仅造成生效财产判项悬置,还存在执行不规范风险,直接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全面调阅卷宗材料,核对涉案款项扣押清单,梳理案件侦、诉、审全流程,逐项核查财产执行阻滞原因。同时,检察官主动对接陵川县法院、长治市税务机关,深入了解款项处置卡点。“该案最大的难点在于跨地市管辖:涉案企业、罪犯以及税款征管机关均在长治,审判执行法院位于晋城陵川,地域分割带来流程衔接方面的难题。此前陵川县法院虽多次与长治税务部门沟通,但双方在款项的提取路径、票据凭证等事项上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涉案税款长期搁置。”承办检察官张赵欣告诉记者。
  针对跨区域涉税财产执行难题,陵川县检察院主动监督,依法履职破解执行僵局。6月16日,该院向陵川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指出涉案税款滞留存在的风险,督促法院主动对接税务机关,厘清跨区域税款划转流程,依法推进税款入库。
  陵川县法院全面采纳检察建议,邀请检察机关共同会商推进处置。考虑案件跨地市的复杂性,陵川县检察院及时向晋城市检察院汇报案情。在市检察院统筹协调下,商请长治检察机关协同参与,并组织陵川法院、长治税务部门召开检法税三方会商。各方围绕涉案税款核算、凭证流转、划转操作、入库规范等细节逐一研讨,打通跨区域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确定完整可行的处置方案。
  9月9日,长治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赴陵川县法院,现场完成涉案税款核算、提取、划转全套手续,338万元涉案税款全额缴入国库,该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跨区域涉税款项处置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协作经验,向全市基层院推广。同时,市检察院牵头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开展协商,探索建立刑事裁判涉案税款处置长效协作机制,规范涉税刑事案件涉案税款移送、对接、处置全流程。目前,晋城市高平市人民检察院借鉴这套办案经验中涉案税款处置流程,办理同类案件1件,取得良好办案成效。
  “晋城检察机关将持续深耕涉税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涉税涉企案件专项监督,不断健全跨区域、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以精准履职规范财产执行工作,筑牢国家税收安全防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晋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郎海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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