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王璐璐 郭云华
“没想到检察院能解决我们落户的难题,更没想到检察官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跑了这么多路、费了这么多心……”近日,王桂兰将一面锦旗送到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检察院,话语间几度哽咽。
事情要从2017年底说起。当时只有32岁的王桂兰在北京接替生病同事,照料雇主家未满周岁的女婴小雨。临近春节,小雨亲生父母陈某、吴某与王桂兰口头约定,先将小雨交由王桂兰带回内蒙古老家临时照看,节后返京再接回。可约定时间一过,这夫妻俩均失联,王桂兰只能独自扛起抚育小雨的重担。
此后多年,襁褓中的婴儿成长为小学生。小雨的衣食起居、就医求学全部依靠王桂兰照料,保姆成了事实上的“妈妈”。王桂兰自身还有一个儿子需要抚养,但她待小雨视如己出,细心呵护,从未让孩子感受缺失亲情的孤单。在小雨的认知里,王桂兰就是自己的妈妈,她一直不知道,这位日夜相伴的亲人,原本只是父母聘请的保姆。
没有户口,成为横在小雨成长路上的巨大障碍,就医、升学处处受限。2022年,小雨年满6岁,到了入学年龄,落户迫在眉睫。王桂兰多方寻找其亲生父母下落,始终杳无音信。直至2023年初,王桂兰报警后才重新联系上陈某、吴某。两人口头声称愿意抚养孩子,却拒绝接回小雨,拒不配合办理落户手续。万般无奈之下,王桂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吴某接回小雨并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支持其诉求,但陈某、吴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迟迟不接回孩子,小雨落户一事再度搁置,只能继续以借读身份在张北县某小学就读,身份困境长期无法化解。
2025年,山西省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向张北县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一桩令人唏嘘的事实浮出水面:小雨并非这对父母“丢掉”的唯一孩子。
2024年9月,垣曲县警方以涉嫌遗弃未成年人子女对陈某、吴某立案侦查,后两人被刑拘并最终获刑。案件侦办中经DNA鉴定,确认两人系小丽、小雨的亲生父母。后小雨案件线索被移送。
经查,陈某、吴某夫妻这些年主要以行医为生,无固定住所与稳定收入,还深陷医疗纠纷,身负200余万元债务,根本不具备抚养能力。就这样,两个亲姐妹被父母以同样的方式,分别托付给两个保姆,然后又弃之不顾。
看着孩子的艰难处境,张北县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王桂兰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撤销陈某、吴某监护人资格,帮助小雨摆脱监护缺失、无法落户的困境,让9年倾心守护孩子的王桂兰取得法定监护资格。
因为案情复杂,跨四省多地,小雨长期在河北生活,亲生父母常住北京,王桂兰户籍在内蒙古,案件源头在山西,取证难度大。办案检察官兵分多路跨省“追身份”,两次奔赴垣曲县,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法院座谈,调取完整刑事卷宗;同时在张北县深入社区、村委会入户走访,听取民政、教育部门意见,核查水电缴费记录、就医记录和就读情况,用数百页证据材料,全面锁定王桂兰9年连续、稳定、事实监护的全过程。
小雨今年已满9周岁,法律规定,监护权判决应尊重年满8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为此,办案检察官单独会见小雨,耐心沟通疏导。9年朝夕相伴,小雨早已将王桂兰视作唯一亲人,明确愿意继续跟随王桂兰生活。为确保案件公正透明,张北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职能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各方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
“全案最让人动容的,不是法律条文的严谨,而是9年相伴生出的牵挂与双向体谅。小雨得知生父母另有其人时,刻意装作平静,怕王桂兰难过;而王桂兰从始至终只说一句话,只要能给小雨上户口,我怎样都行。”承办检察官感慨道。
今年5月,张北县法院受理该案。庭审中,张北县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起诉,围绕陈某、吴某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监护缺失、无法落户等核心事实,充分阐述意见,明确提出应“撤销生父母监护权,另行指定王桂兰为监护人”。
7月30日,张北县法院当庭宣判:撤销陈某、吴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王桂兰为小雨的监护人。法槌落下,王桂兰激动哭泣,9年的隐忍与坚守,终于得到法律的肯定。这一结果背后,是张北县检察院始终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支持起诉、多元联动、跟踪帮扶等方式,妥善化解困境儿童监护缺失、权益受损难题,以扎实的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判决生效,并不意味着终点,户籍仍是小雨面前最大的坎。张北县检察院再度跨省协调,奔赴王桂兰户籍所在地,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落户事宜。目前,当地警方已调取全部所需材料,着手为小雨办理户籍登记,彻底摆脱无户口带来的就学、医保等现实困境。同时,张北县检察院与张北县教育局对接,提前协调学籍办理;联合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为小雨制定长期跟踪帮扶方案,检察官定期回访跟进,持续关注其生活学习状态与心理健康,确保监护责任落到实处,权益保障贯穿成长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