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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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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浙1081民催37号 申请人东莞市桥头臻和艺塑胶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因遗失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号码为32000051 25686083、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世浙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姚长珍:本院受理谢长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上午9:30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刘光治:本院受理毛中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林红梅:本院受理蒋文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上午10:30在本院永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2026)鲁1311破申1号 山东金马汽车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企业仍具备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重整。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定于2026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举行听证会。听证期间不计入重整申请审查期限。
  经本院通知,破产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的,按撤回破产申请处理。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或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材料应包含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参加意愿等信息,报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北路157号),报名电话:0539-8268108。其他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未按期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进行。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参加听证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利害关系人系自然人的,参加听证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泓镜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浩中机械(蚌埠)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91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焦艳:本院受理原告宋长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5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关均平、陈志云:本院受理原告王凤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86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方士伟:原告常和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2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杨秀秀:原告李雷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2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刘洪为:原告刘义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2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创造不同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人”)与创造不同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曾用名:滕州创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含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担保人:
  债务人:滕州机床厂。
  担保人一:滕州赛阳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二:王彬,住滕州市新兴南区2号楼1单元202室。
  二、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滕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481民初6547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即由受让人享有。请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履行清偿义务;此后向转让人作出的清偿,对受让人不发生债务清偿效力。
  特此公告。
创造不同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日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专业支行与创造不同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专业支行(以下简称“转让人”)与创造不同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多酷卫生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含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担保人:
  债务人: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一:山东吉路尔轮胎有限公司。
  担保人二:王彬,住滕州市新兴南区2号楼1单元202室。
  担保人三:梁首滨,住滕州市新兴南区2号楼1单元202室。
  二、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滕州市人民法院(2018)鲁0481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即由受让人享有。请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接向受让人履行清偿义务;此后向转让人作出的清偿,对受让人不发生债务清偿效力。
  特此公告。
创造不同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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