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深耕涉外法治建设打造开放合作前沿窗口

陆海通东盟 法治启新程

  □ 本报记者 马艳

  在祖国的南疆,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全国唯一同时沿海、沿边,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省份。陆路出关即是越南,海船扬帆直抵东盟——独特的地理禀赋,让这片土地成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共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立足这份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广西如何答好面向东盟的涉外法治建设答卷?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跟随“‘一带一路’法治同行”暨涉外法治建设主题采访团走进八桂大地,探访广西涉外法治实践的脉动与活力。
涉外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
  广西涉外法治的萌芽,正是根植于独特的地缘禀赋。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和民告诉记者,广西陆地与越南接壤,边境贸易、跨境劳务、民间往来历史悠久,很早就产生跨境民商事矛盾调解的现实需求。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催生涉外法律服务刚需。
  在中越边境,蓬勃发展的边贸使广西逐步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跨境纠纷调解机制。
  早在2012年,边贸往来如火如荼的凭祥市,率先探索组建起一支特殊的联合调解队伍。中越两国的边民、商户与律师会聚一堂,就地化解跨境交往中产生的涉外矛盾。
  2015年,凭祥市司法局与越南谅山省文朗县司法部门签订联合解决边境民事纠纷调解备忘录,涉外矛盾纠纷从民间调解上升到双边制度安排,拉开了广西涉外法治跨境协同治理的崭新序幕。
  梁和民介绍,广西持续深化同越南的双边交往,通过高层互访、业务会晤、签署备忘录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律师协作、人才共育等合作领域,双边法治交流从早期点对点的零散对接,逐步走向多层次、常态化的制度性协作。
  2024年,广西涉外法治工作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推动广西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广西涉外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
  “近年来,广西涉外法治实现很多新的突破。”梁和民说,“广西相继出台涉外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承办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打造中国-东盟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等,政策密集出台,跨境双边协作走向常态,涉外法治建设蹄疾步稳。”
打造“桂”品牌法律服务机构
  位于中国-东盟经贸中心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面向东盟的“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枢纽。这里汇聚了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等“桂”品牌法律服务机构。
  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潘海清告诉记者,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2022年底成立,和一般调解机构不同,中心与法院、仲裁机构等建立涉外民商事诉仲调多元联动解决平台,通过“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等推荐聘任涉外调解员,化解了一批跨境争议,有效提升调解中心的影响力与国际公信力。
  去年6月2日,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联合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孟加拉国商人何某与中国商人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心委派香港籍调解员与法官、行枢辅调员共同调解,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广西还拓展服务触角,构建多层次涉外法治服务网络,聚力打造中国-东盟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目前,广西11家律师事务所在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3家分支机构,南宁、北海、百色等地的仲裁机构分别与越南、泰国、以色列等国的仲裁、调解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广泛搭建跨境仲裁争议解决协作网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王隽航介绍,根据《规划》,“十五五”时期,广西将实施涉外法律服务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中国-东盟区域协作法务区、中越边境法治睦邻廊道,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建设“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在东盟国家设立法律服务站点,完善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引进来”的配套激励保障措施,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
培养面向东盟涉外法治人才
  8月25日,记者走进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这里刚刚结束广西第二期国际认证调解员培训课程,17名涉外仲裁员、公证员、律师、仲裁秘书以及高校教学人员参加培训。
  “近年来,我们先后与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联合举办国际调解比赛和国际仲裁庭秘书培训,就是希望引入国际权威机构的培训、认证和考核体系,逐步培养兼具国际视野、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的涉外争议解决人才。”南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蓝旭高介绍说。
  通晓国际规则、熟悉东盟国别法律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短缺,是制约广西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的现实短板。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广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南宁市司法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等,建立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广西相继开展涉外法治人才“青苗集训营”、诉仲调同堂培训、中越律师同堂培训、广西律师越南语夜校等,搭建起面向东盟的法律人交流对话平台,培养一批熟悉东盟规则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同时,广西积极探索“法治部门+高校”人才融合培养新路径。2024年4月,中国-东盟法学院落户广西民族大学,依托学校深耕多年的东盟研究、语言教学与法学教育积淀,着力培育通晓语言、熟稔文化、精通法律兼具实务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目前,该校开设东盟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通过“法学主修+小语种辅修”以及与越南、泰国合作高校交换学习的方式,在跨语言、跨文化的沉浸式学习历练中,淬炼涉外法治专业技能。
  江流万里,法治扬帆。“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广西将以涉外法治建设为抓手,探索出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实践,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可供参考的广西样本。”梁和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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