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暨“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推进会

  本报鄂尔多斯(内蒙古)9月11日电 记者郭君怡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检察院建设暨“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推进会在鄂尔多斯市召开。会议系统部署全区基层检察院分类管理落地举措,全面夯实全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基层院建设摆在检察工作突出位置,坚持整体谋划、一体推进,顺利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阶段性目标,基层检察忠诚之基全面筑牢,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检察人员素能明显提升,检察工作活力不断释放。
  会议强调,大院要担纲立标杆,当好检察工作发展的“领头雁”,党建求规范,办案求精细,人才求高端;中院要奋进强质效,当好检察工作的“主力军”,把“拒绝平庸、追求卓越”作为奋斗目标;小院要提升创特色,当好广阔天地的“支撑点”,提升党建重在鲜活具体,提升业务重在实办精办,提升队伍重在一专多能。
  会议要求,各地要落实原则要求,大胆探索,持续深入推进“大、中、小”院分类管理改革实践,以每个基层院的实干笃行、争先创优,奋力跑出基层检察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助推全区检察工作再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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