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胡特旗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袁 萍
今年4月,贵州省某县司法局抽查发现,该县交通局在办理一起非法营运处罚案件时,未核实驾乘关系、运送周期等关键信息,仅依据两份笔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0元的处罚决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针对此案,县司法局向县交通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最终县交通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将罚款全额退还当事人。这起案件的成功纠偏,正是贵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监督”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贵州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痛点难点,从制度完善、数字赋能、强化监管多维度综合施策,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以坚实法治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筑牢制度体系
夯实规范执法根基
健全行政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省级各执法部门制定完善监管制度122项,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部门协同、执法人员管理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监管标准,从制度层面杜绝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针对层级监管不畅、数据不明等监管痛点,贵州省司法厅探索搭建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以数字化赋能执法监督提质增效,有效打破全省执法监督数据壁垒,努力实现执法监督全域覆盖、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深化跨部门执法协同联动,统筹文旅、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网信等重点领域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同步整改要求、联动开展监管,解决跨部门执法标准冲突、企业重复整改、经营成本攀升等问题,让执法监管更统一、企业经营更安心。
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2025年,全省入企入户检查次数较2024年减少30.6%,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率达69.23%,有效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全国工商联2025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数据显示,贵州87.53%的企业认为行政检查频次适中或较少,企业对入企检查频次的认可度较2023年提升9.9个百分点,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营商满意度持续提升。
创新监管模式
传递惠企利民温度
法治监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贵州始终坚持“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理念,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管理,印发《贵州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明确涉企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执法流程等规范要求,督促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开涉企检查信息,以公开透明倒逼规范执法。
聚焦基层执法堵点、企业经营难点,推行柔性执法,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起罚金额较高、实际危害不大的23项高频执法事项实施“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并加大对大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过罚不当等问题,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精准落实宽严相济执法理念,自2023年以来,全省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77件,免罚金额达5026.66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切实护航绿色产业发展。
持续放大惠企便民成效,全省创新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制度,同步上线“扫码入企”监管系统,构建入企亮码、企业核验、满意度评价的全流程监管模式,让执法监管更透明、更精准、更暖心。
健全监督体系
压实全链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统一执法尺度,化解“类案不同罚”等执法乱象,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修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适用情形、强化实操指导,全面统一全省行业执法标准。此外,常态化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实地暗访、案卷评查等方式,持续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入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基准修订背景、主要内容、适用规则,重点讲解不予处罚、免予处罚清单适用条件及文书制作规范,开展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省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执法能力。
全方位压实执法监督责任。出台《贵州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明确上级执法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的监督职责,做实“条线”监督;完善综合监督,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全部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起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加强重点执法领域、重大执法问题监督,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督办函1306份,有力纠治违法不当执法案件。
贵州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