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修改,推进中国律师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 吕红兵
  
  8月28日,新修改的律师法对外公布。此次律师法修改与时俱进、承上启下,篇幅并不长的10条修正案,字短意长,为推进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打下了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为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求“在律师事务所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推进中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法治化;同时,这一规定与这部法律接下来规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中的“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一以贯之、前后呼应,为中国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保障依法执业,为律师队伍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律师依法享有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知情权、申诉权,质证权、发问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执业中的人身权,这是律师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使命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司法部会同中央政法有关单位持续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看守所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通信权利工作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须知》《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保障迈上新台阶。
  新修改的律师法进一步要求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健全律师执业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将近年来律师制度改革的成果上升为法律,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促进更好发挥律师辩护职能
  此次律师法修改将“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正式写入律师法,标志着这项司法改革从试点政策正式成为法律制度,翻开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新篇章。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最重要的诉讼权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确保所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未自行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获得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此次修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同时新修改的律师法还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为细化相关举措,推进上述制度更好发挥作用留下了空间。
(作者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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