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婉娇
当地时间8月25日,韩国总统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表态,敦促朝野尽快达成共识,加速推进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相关立法。韩国现行14周岁刑事责任年龄标准自1953年确立,至今已沿用73年。受低龄违法犯罪案件大幅增长影响,今年6月底,韩国法务部与性别平等家庭部联合公布修法草案,计划针对杀人、强奸等恶性犯罪,有条件将刑责门槛下调至13周岁。但草案并未彻底平息社会争议,在适用罪名、法理逻辑冲突、青少年矫正配套资源短缺等方面,各类现实矛盾持续凸显。正如当地媒体在报道中所说,此次修法议题,已然演变为一场在犯罪惩戒与未成年人保护之间权衡取舍的复杂社会博弈。
总统敦促尽快立法
据韩联社8月25日报道,李在明在青瓦台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呼吁朝野尽快就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达成共识、推动立法落地。李在明直言,“该问题推进已久、拖延过久”。
韩国现行法律规定,14周岁以下涉法少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仅接受保护观察、教化矫治等行政处分,这一标准沿用至今已有73年。韩国警察厅统计数据显示,警方查获的10至14周岁涉案少年人数,从2020年的9606人攀升至2025年的21095人;2026年上半年,该群体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暴力犯罪、性犯罪增速尤为突出,低龄团伙作案、网络恶性犯罪频发,持续倒逼刑责年龄修法进程加速。
今年6月,韩国法务部、性别平等家庭部联合推出修法草案,拟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致人重伤等恶性犯罪,有条件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至13周岁。但这套折中方案并未获得全社会认可。在7月的内阁会议上,李在明就曾质疑,“仅下调一岁,力度是否足够”。
频发的恶性个案与持续走高的犯罪数据,推高了民众修法呼声。今年3月,韩国盖洛普针对全国1002名成年民众开展民意调查,81%的受访者支持下调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韩国公民参与团7月发布的公共讨论结果显示,46.7%的参与者赞成“针对严重恶性犯罪、重复犯罪,有条件下调刑事责任年龄”。目前,修订草案已提交韩国国会法务委员会,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将其列为下半年优先审议事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态度审慎,主张充分吸纳学界、司法一线意见,尚未明确表态支持法案原文。
分歧凸显现实困境
相较于6月草案发布时“是否下调刑责年龄”的争议,当前韩国社会的讨论重心,已转向制度细则落地与配套措施如何补齐的问题上。
原草案仅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致人死伤、投放危险物质四类重罪纳入刑责降龄适用范围。部分国会议员、市民团体提出,重大校园暴力、集体霸凌致人伤残等恶性案件,同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一并纳入适用范畴,否则难以回应社会对校园安全的核心诉求。但司法界担忧,盲目扩大罪名适用范围,会导致刑责降龄规则被滥用,违背“限定重罪、有条件下调”的立法初衷。
与此同时,“有条件降龄”的法理漏洞持续引发热议。草案以犯罪类型为依据差异化调低刑责年龄,但并未清晰界定“重大恶性犯罪”的认定标准,边界模糊。韩国前法务大臣郑成浩表示,这种差异化追责模式存在明显法理瑕疵;多名法律从业者担忧,罪名界定不清,可能出现嫌疑人通过变更诉讼指控、规避刑事追责的司法漏洞。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高级检察官申惠珍则持不同观点。她在国会论坛上提出,10至12周岁未成年人同样可能实施极端恶性暴力犯罪,现有年龄与罪名的匹配标准过于僵化,亟须重新修订。
相较于法理争议,配套资源短缺的现实问题更为棘手。据《首尔经济日报》调查,韩国少年教化机构长期超员运行,少年司法专职人员、心理矫治师资力量存在巨大缺口。韩国社会对话委员会多次警示,仅下调刑责年龄,不补齐矫正矫治、社会帮扶配套体系,既无法有效降低低龄犯罪再犯率,也难以帮助问题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援引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相关准则,反对盲目下调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相关机构认为,过度刑事化处置低龄未成年人,会形成负面“标签效应”,刑事案底将长期限制未成年人复学、就业、社交发展,反而会大幅提升再犯风险,治标不治本。
难题尚未根本破解
韩国朝野及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该法案落地仍面临多重博弈,社会安全惩戒需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平衡难题,尚未得到根本破解。
比如,国会层面的党派分歧依旧存在。执政党主张快速审议、表决落地,回应民众公共安全诉求;在野党则主张审慎推进、延后审议,要求政府先行完善配套建设方案、明确财政预算规划。多名国会人士分析,受下半年国会密集议程及深刻的社会价值分歧影响,法案大概率将推迟至明年进入正式审议流程。
即便法案顺利通过落地,其效果也备受业内质疑。多国实践经验表明,单纯下调刑责年龄,对遏制低龄犯罪、降低再犯率的长期威慑效果极其有限。2000 年,日本受神户儿童连环凶杀案等恶性案件影响,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从16岁下调至14岁,但后续司法统计显示,14至16岁青少年犯罪率并未显著下降,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率反而小幅攀升。
《韩国先驱报》援引本土研究成果指出,相较于刑事惩戒,教育矫治、心理干预等非刑事手段,在预防青少年重复犯罪方面效果更优。韩国犯罪学专家普遍认为,低龄恶性犯罪的根源,是家庭监护缺失、校园法治教育缺位、网络不良信息诱导等多重社会问题叠加,仅依靠调整刑责年龄的司法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低龄犯罪乱象。
目前,韩国政府已启动配套措施研究工作,计划通过扩充少年矫正设施、夯实小学法治教育、搭建低龄犯罪早期预警体系等方式完善治理链条,但相关举措尚未形成细化实施方案与明确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