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026年8月26日


  苏州盈冠半导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红蚂蚁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米克罗分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1369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座801)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南京戎胜装备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天津市双赢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件编号为[2026]津仲字第0487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津仲裁字第0487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噶尔县新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西藏国昂律师事务所与你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拉仲裁字第120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方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陕西正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西智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孝仲裁〔2026〕00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孝感市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603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孝感仲裁委员会
海南槟霸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曾庆柳、姜炜、余仟、马辉、杨林、黄晓娟、左东、周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定劳人仲裁字〔2026〕第92、95、96、97、99、100、101、102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西横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98-63832981),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定安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槟霸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廖彦雄、刘声鸣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定劳人仲裁字〔2026〕第94、98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西横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98-63832981),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不服上述裁决事项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苏1183民初2738号 陈雪梅、胡开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1183民初2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6)苏1183民初2271号 顾剑、徐美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1183民初22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潮红: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23民初1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另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23民初1181号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赵锋: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723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孙克美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孙克美称,被申请人高军霞(居民身份证号码42010719730127****)于1993年3月20日过20岁生日时饮酒后失踪,至今杳无音讯,经家人多方寻找,终没有其下落。下落不明人高军霞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高军霞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高军霞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高军霞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银秀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刘银秀称,被申请人段积山(居民身份证号码42010619630105****)于2017年5月27日在武昌区水陆街安康养老院走失,至今杳无音讯,经家人多方寻找,终没有其下落。下落不明人段积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段积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段积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段积山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三亚市天涯区云顶茶奕娱乐馆(个体工商户):本委已受理朱欣然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6日10:30在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时代科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家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0月30日16:30在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2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遵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1月11日16:30在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18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马增兵:本会受理(2026)并仲裁字第1425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马增兵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五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红霞、刘民、王晓鹏、袁四海: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35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一李红霞、被申请人二刘民、被申请人三王晓鹏、被申请人四袁四海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5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王婷: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隆杰与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请求撤回仲裁申请,根据《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仲裁庭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直接送达你方,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马仲案字第0324号撤回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6〕125号 湖北富鑫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风英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6〕125号),申请人要求: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在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0月16日上午9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台市礼森木业有限公司:因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东人社察催字〔2026〕第12号),催告你单位支付27人工资315476.16元,加付12名职工赔偿金81569.625元。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