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

  本报讯 记者徐鹏 为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8月6日,青海省检察院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青检讲堂第三十二讲,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围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专题辅导讲座。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主持。
  专题辅导以“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检察履职”为主题,立足国家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局,系统梳理生态环境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战略意义、整体架构与核心制度亮点,深刻阐释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属性定位与履职挑战。讲座内容紧扣法典条文、贴合检察实务,既是一堂对标“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的政治理论课,也是破解生态检察办案堵点难点的实务指导课,清晰指明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履职方向与实践路径。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深学细悟要义,分层分类开展法典专题研学与业务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指引,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将法典蕴含的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损害担责等新理念、新规则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持续做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品牌,健全完善“府检联动”、跨省检察协作工作机制,构建全流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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