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供暖前完成热电公司重整

长春中院创新模式五十三天走完全流程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张  禹 柴华

  “我家里的供暖一直很好,这些年冬天室温稳定,几乎没感觉到温度有变化。”近日,聊起供暖,家住吉林省长春市的王大爷连连称赞。
  多数居民并不知道,稳定供暖的背后,其实经历过一次危机,负责长春、吉林、延吉、白城四城供暖供电的吉林某国有热电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热电)曾因此次危机一度濒临停炉。
  对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说,这次危机无疑是一道“司法考题”。而在这道关乎群众冷暖的“考题”面前,长春中院创新“预重整前置+全流程集约办案”模式,紧扣供暖民生时限,仅用53天便走完重整受理至裁定批准的全流程。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长春中院,了解这道难题的“解题思路”。
抢抓供暖窗口期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的三级子公司,吉林热电布局多家分公司、子公司,热电联产装机占吉林省火电装机的11.88%,曾是长春、吉林、延吉、白城四城无可替代的主力供热主体。
  然而,受煤价攀升、机组老旧、营收乏力及历史包袱叠加影响,吉林热电逐渐丧失了自主造血能力,经营陷入绝境,于2024年1月向长春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截至同年3月15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261.36%,账面资产44亿元,负债却高达115亿元,严重资不抵债,面临停炉断供的困境。
  面对这场危局,长春破产法庭并未简单走清算程序。
  “一旦企业清算退市,四城的供热管网将全面断供,民生保障与地方经济将遭遇连锁冲击。”该案承办法官梁琳琳说。她告诉记者,当时,该企业仍具备完整热电资质与成熟产业链,重整价值明确,通过司法挽救可实现企业重生、民生兜底。
  “供暖拖不得,百姓等不起,重整程序必须抢在降温供暖前落地见效。”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时任长春中院副院长的王博杰坦言,该案审理最大挑战是严苛的“时间红线”,必须在入冬前完成重整、稳住供暖,护住数百万群众冬季取暖保障。
  踩着供暖季的倒计时,法院打破传统办案思路壁垒,彻底改变“先受理、再协商”的传统模式,推行预重整前置协商机制,在重整正式受理前,主动牵头搭建了债务人、大股东、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四方协商平台,将债权核查、财产盘点、审计评估、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起草等十余项核心工作前置,办案周期得以大幅压缩。
  为进一步提升效率、保障各方权益,法院一方面指导各方设立了“表决效力衔接条款”,明确前期无异议的书面表决意见可直接沿用至正式会议,同时依法准许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全程保障机组稳定运行,避免重整期间出现停暖风险;另一方面,法院同步指导管理人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经多轮尽调谈判确定国能吉林公司入驻,各方就债务清偿、股权优化、绿色技改、职工安置等核心事项达成一致。
  2024年8月23日,长春破产法庭裁定受理重整,同年9月29日,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10月14日,长春中院正式裁定批准计划,全程仅用时53天。
  “原本预估流程至少要半年,是法院帮我们抢下了供暖前的关键窗口期。那年入冬前,全厂区机组平稳满负荷运行,群众也得以安心过冬。”国能吉林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忆此事时感慨颇深。
巧解股权遗留账
  “企业陷入破产,职工股东对此并无实际过错。”梁琳琳告诉记者,因历史原因,在这起重整案中,企业存在大量职工持股问题,职工股东持股比例小、人数多,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在信息获取、治理参与、监督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指导管理人确立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依法无偿让渡为原则,合理补偿为特殊安排’的处理路径,将支付专项补偿金设定为招募投资人的条件,按职工入股时的成本价支付补偿金,采用‘现金发放+服务信托’二元模式保障补偿金规范到位。”梁琳琳解释,“现金发放+服务信托”二元模式是在重整计划批准后两个月的窗口期内,确认发放对象后,从管理人账户直接发放补偿金。窗口期届满后,未被领取的补偿金将设立他益信托计划,由信托机构以信托受益权形式向职工股东进行分配,全程由管理人负责监督。
  方案在出资人组表决中顺利通过。王博杰回忆,重整后,吉林热电的股权结构被全面理顺,国有资本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治理机制规范运行,历史遗留的股权顽疾被彻底根除。
  “法院体谅我们当年的难处,知道能以成本价全额补偿的时候,我们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吉林热电一位职工股东代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动情地说。
锚定赛道启新生
  化解债务仅是治标,重塑可持续经营能力才是治本。
  这场重整并未局限于债务清偿,而是将绿色低碳转型嵌入计划,推动吉林热电这家老牌企业“脱胎换骨”。
  在法官的指导下,管理人及债务人深挖亏损根源,总结出了企业的症结:设备老旧能耗高、燃煤成本居高不下、供热覆盖面有限。对此,重整经营方案明确了三大转型抓手:分批实施老旧机组更新改造、优化燃煤供给结构降低单位能耗、并购拓展城区供热管网。经专业机构论证,技改落地后企业将实现稳定扭亏。
  在明晰转型路径的同时,债务纾困方案也同步落地。
  “结合保供刚需与债权人差异,我们为企业量身打造了‘现金清偿+留债分期+债转股’的多元分层清偿方案。”梁琳琳介绍,首先,为保障经营现金流,对设备采购、煤炭供应等经营性债权全额现金清偿,以确保重整期间供货商足额回款,稳定供应链,保障供暖机组持续供给;其次,对大额债权实施债转股,大幅压降负债,优化资本结构,为后续技改注入资本支持;最后,针对普通金融借款类债权,采用留债分期模式,拉长还款周期,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将有限的流动资金投向机组升级与管网扩建。
  这套兼顾了各方利益的方案在各组表决中得到高票通过。2025年1月20日,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企业资产负债率大幅回落,历史逾期债务得以理顺,厂区技改项目有序开工。
  “此次重整不仅让债务得到化解,更是国有能源企业布局优化、绿色转型的契机。”吉林热电的一位负责人说,重整后,企业持续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造,依托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提升能效,扩容清洁供热覆盖面积,稳步向低碳热电综合服务商转型。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24年至2026年上半年,企业的经营态势经历了从亏损承压到全面扭亏,再到盈利的跨越式转变,营收、利润、发电、供热四大核心指标持续优化,经营质效逐年攀升,经营韧性持续增强,长期向好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已然成型。
  “该案不仅妥善化解了职工持股这一历史遗留难题,更设计了多元债权清偿路径,其中嵌入的绿色转型发展方案,让濒临停炉的企业重燃生机。”长春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长春中院将持续深化破产审判中的善意司法与绿色司法理念,将能源保供、国企纾困、低碳转型、民生保障融入案件办理全流程,持续完善“预重整+重整”快速处置机制,以专业化审判让司法力量持续护航万家温暖与产业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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