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会议和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遴选委员会主任查庆九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遴选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满志方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职能作用,牢牢守住三道遴选审核关口,切实发挥专业把关职能。一是严把政治标准首要关口,全面考察遴选对象政治立场,把那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员选拔到员额检察官队伍中来;二是严把业务能力核心关口,坚持检察官任职的法定条件,突出法律素养、办案实绩、监督能力开展客观独立评议,真正让业务素质高、检察能力强、辅助办案业绩优的人进入员额;三是严把廉洁自律底线关口,强化纪律作风、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方面的审查,严防“带病入额”,筑牢司法廉洁第一道防线。
会议强调,加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质效。全体委员有职、有权、有责,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耕司法改革、检察业务与遴选政策,精准把握司法运行规律,提升专业审查水平;要严格依照章程、工作办法依规履职,严守保密、回避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维护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权威。
会议要求,凝聚多方协同合力,保障委员会高效顺畅运转。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对接党委、人大、党委政法委等,抓实遴选各环节配套工作,切实执行委员会审议决定。全体委员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外部委员充分发挥中立专业优势,独立建言、从严把关。遴选工作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信息通报、服务保障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及时梳理解决遴选工作新问题,确保委员会有序高效运转。
会议通报了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组建情况,宣读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为全体委员颁发聘书。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青海省检察官遴选工作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