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阮占江 文丽娟
楼盘烂尾,965户业主掏空积蓄却面临“无家可归”的局面;企业停产近20年,残疾职工迟迟无法过户安置房;上市公司触发退市风险警示,数万名中小股东即将血本无归……这些企业类型不同、问题各异,却都面临困局。
面对这些难题,法院该如何“解题”?是“一破了之”简单出清,还是“一企一策”精准救治?
2026年6月17日上午,《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全国第19家、湖南省首家专门破产法庭——长沙破产法庭,探寻法官们如何用“一企一策”的司法智慧,破解不同企业的经营困局。
共益债输血
烂尾楼盘“重获新生”
2022年底,长沙市雨花亭核心商圈某楼盘突然停工。1460套房源,965户业主掏空积蓄,面对的却是杂草丛生的工地。三年间,百人以上规模的集体维权达15次,信访更是不断。
长沙破产法庭副庭长、本案的承办法官曹彦向记者回忆,她第一次走进工地时,塔吊锈迹斑斑,工地围挡外聚集着十几名业主代表,一位大姐拉着她的手说:“法官,我们不是要闹,是真的没有退路了。”
按常规思路,破产清算最省事,但合议庭研判后认为,项目地段好、有续建价值,缺的只是资金。法官们决定改“破”为“救”。
“救”就需要钱,可最难的恰恰是找钱。
合议庭指导管理人先后对接了十几家金融机构,全碰了壁。“烂尾楼风险太高,没有人愿意投。”一位资方代表直截了当地说。合议庭没有放弃,反复研究法律条文后找到了突破口——共益债模式。根据企业破产法,共益债本息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甚至担保债权,这从法律上守住了投资安全。
有了法律底牌,谈判就有了底气。经过数十轮“拉锯”,某省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决定出资8000万元,加上社会资本配套2000万元,共计1亿元复工资金注入管理人账户双控监管。2025年1月,沉寂三年的工地重新响起了机器的轰鸣声。
曹彦告诉记者:“这个案子关键在于‘找钱’。我们通过府院联动专班对接政府、引入共益债投资人,用法律手段把烂尾楼从‘负资产’变成了‘可盘活资产’。核心经验是,不是所有困境企业都要‘破’,只要有价值、有希望,就要想方设法去‘救’。”
府院联动
停产企业“全票通关”
长沙某仪表厂是一家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曾聘用大量残疾职工。但因经营不善,这家企业早在2000年前后就已停产,留下了一群等待安置的老职工和一沓“烂账”。
“厂子倒了快20年,我的房子一直没有过户,住了那么久都不是自己的。”在法院,一位残疾职工代表手里攥着一沓泛黄的证明材料,眼眶发红。
原来,该仪表厂的情况较为特殊,不仅职工安置房长期无法过户,还存在高达9400余万元的争议债务,且债权人诉求激烈,各方利益复杂交织。如果简单走清算程序,这些老职工很可能“厂没了、房也没了”。
合议庭接手后,决定不走“一破了之”的“老路”,而是兵分两路:一方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与住建等部门反复沟通,依法解决职工安置房过户难题;另一方面,指导管理人逐笔核实争议债权,耐心释法说理,说服申请人撤诉,依法核减不当债务。最终,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均实现全额清偿,全部方案获全体债权人全票通过。
“一个停了快20年的老厂,能走到全票通过这一步,我们一开始都不敢想。”管理人感慨道,该案不仅实现“案结事了”,更为同类全民所有制老企业的退出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这类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职工诉求复杂,不能机械适用法律。我们做的核心工作就是两件事:一是‘把根留住’,通过府院联动,保住职工权益,二是‘把账算清’,通过逐笔核查,核减不当债务。最终能实现全票通过,说明只要把利益平衡好,破产不一定是‘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长沙破产法庭副庭长、该案承办法官赵康宁向记者总结道。
极速攻坚
上市公司“66天复活”
2024年4月,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时,这家公司已经连续四年亏损,净资产为负,资金链濒临断裂。数万名中小股东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上下游产业链的数百家企业被拖入泥潭。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这家公司要退市了,没人想到还能‘活’过来。”一位参与重整的投资人回忆道。
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是有倒计时的,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交易所将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就普通企业而言,破产重整从受理到批准,往往需要大半年,再加上执行重整计划,时间往往超过一年。对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这么长的时间,他们实在等不起。
怎么把时间“抢”回来?
在正式受理之前,合议庭提前介入,与政府相关部门、潜在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充分沟通,完成了产业布局研判、投资意向摸底和初步方案论证。正式受理重整后,合议庭第一时间指定管理人,将前期沟通成果与管理工作无缝衔接,大大压缩了审查周期。
在投资人招募环节,合议庭指导管理人确立了三条原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良性健康发展、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此外,采用联合体报名模式,支持产业投资人联合参与竞标,以期整合多方产业资源与资金优势,拓宽投资人招募渠道;鼓励中选产业投资人与备选产业投资人强强联合,形成优势资源互补,补足全产业链资源,完善产业布局,引导各方从单一竞争转向抱团合作,缩短资源整合周期;由产业投资人参与遴选财务投资人,确保投资方之间能够形成合力。
从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到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会议,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全程仅耗时66天。裁定批准后的18天内便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一次性注入大额增量资金。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从重整前不足6亿元,涨至超过200亿元。
该案承办法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破产审判的副院长张帅向记者总结道:“上市公司重整,拼的就是时间。我们在立案审查阶段就把大量前期工作做扎实——产业布局怎么定、投资意向有哪些、各方底线在哪里,都提前摸清楚。正式受理后,管理人到位,直接进入‘快车道’。66天并不是运气,是前期研判和府院联动抢出来的时间。”
记者采访了解到,从共益债输血到府院联动,从协同重整到极速攻坚,不同的案件对应着不同的机制,这几起案件只是长沙破产法庭“一企一策”理念的几个切片。在更多的案件中,执破融合、“破产不停产”恢复经营、善意文明执行等机制被灵活运用,法官们没有一套模板“包打天下”,而是根据每一家企业的“病灶”,开出一张张量身定制的“药方”。
“破产审判不能只算法律账,还要算民生账、经济账、社会账。我们判的不是案子,是民心和市场信心。破产法庭的真正价值不止于‘救’与‘破’,更在于‘治未病’,在更多企业‘病入膏肓’之前,就帮助它们找到出路。”张帅说。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