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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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京东普汇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曹旭磊与你方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浙0402民初1553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苏州垚升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因杨子轩向我局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其办理2025年11月至12月社保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我局对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虎人社察询字〔2026〕第301号《调查询问通知书》,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接受委托的相关人员于收到本询问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杨子轩2025年11月至12月的工资表、考勤汇总、支付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均须盖章)至我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705)接受调查询问,联系电话:0512-6875961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习艺:本委受理申请人嘉兴企鹅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5)嘉仲字第37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江苏远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西大(苏州)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争议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2053号],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座801)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张文军、张景陆、林森、边飞虎、吴尚:申请人淮南市沪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淮仲裁字2025(0390、0395、0398、0413、0414)号】,双方未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本委于2026年7月4日指定刘斌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于2026年9月1日8时30分、9时30分、10时30分、15时、16时分别开庭审理,请你们分别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重庆巨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徐百洪诉你公司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彝劳人仲案字〔2026〕第9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6年3月20日解除,由你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共计213906.00元给申请人徐百洪。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公司如不服本非终局裁决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景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海军:本院受理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6)青2821民初491号
达西才仁:原告杨植刚与被告达西才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6)青2821民初520号
李辉力、乌兰明辉商贸有限公司、王高明:本院受理原告于龙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包鑫悦:本会于2022年5月19日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新屿星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争议案【(2022)武仲受字第000001467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武仲更字第000003327号《补正裁决书》。30日内你方未来领取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武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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