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刘欢遗失医师资格证,证号:201741141411481199005083350,声明作废。
本人吕俊(身份证号:51080220020713****)于2026年7月15日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兹有义乌商易进出口有限公司遗失珠海市维佳联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正本海运提单一式三份。船名/航次MONACO MAERSK/620W,集装箱号FANU1976462,提单号码NBGLEI6713750V,签发日期17/05/26,声明作废。
南京劝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5935408372)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作废。
临高斯基纳网吧(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RD9656E)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西吉县震湖乡张岔村村民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8743000408303,声明作废。
瓜州县三道沟中心敬老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20922MJ0A25310J)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声明作废。
黎平县大稼乡人民政府遗失专用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7142000055801,账号:240705402920018001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平支行,声明作废。
大洼区鑫居旅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121MABP6XKR09)遗失公章,编码:211121001014803,声明作废。
龙海市海澄水鑫水产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81MA313WQP72)遗失公章,编码:35060410030268,声明作废。
西和县长道大柳初级中学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西国用(2005)第2342号”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
新疆南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31MA77G1J90T)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漳州君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西林县恒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30MA5L7E1LX3)遗失公章(编码:4526320010926)、法人章(宁绍龙),声明作废。
秭归县志谦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7MAEPLGEW41)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孟门镇西坡村车则坂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1141125MF3790954J)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和公章(编码:1411258006816)、财务章(编码:1411258006817)、法人章(李马生,编码:1411258006819)、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7370007402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贺昌支行,账号:04633101040010366),声明作废。
曾建琴(身份证号:51110219900601****)于2026年7月1日遗失身份证,声明作废。
梅红雨遗失军人保障卡,卡号:816531221114512832,声明作废。
孙静涛遗失军人保障卡,卡号:816531231121627853,声明作废。
仁化县红山镇烟竹村良屋经济合作社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化县支行,账号:44724001040020607,核准号:J5824001109501,声明作废。
湘乡市篮球协会遗失开户许可证1本,核准号:J55320007798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东山支行,账号:18211601040001125,声明作废。
新邵县振大尾参种植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编码:430500003809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黄电华)、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552000322201),声明作废。
澄迈县永发镇龙楼村龙楼2组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永发分理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6410051243601,账号:21495001040002776,声明作废。
澄迈县瑞溪镇三多村三多上组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瑞溪分理处开户许可证,账号:21500001040001904,核准号:J6410053036702,声明作废。
澄迈县瑞溪镇三多村三多下组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瑞溪分理处开户许可证,账号:21500001040001524,核准号:J6410051054001,声明作废。
贵州聚之鹰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6JARWC53)遗失公章(编码:5201029055267),声明作废。
康乐县康丰乡段家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甘肃农商银行康乐康丰支行,账号:740310122000007149,核准号:J8363000377101,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乐昌市大学生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81075072615C)经会员大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公章作废失效声明
我单位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4468H)旧公章自2024年12月25日核准注销之日起作废。现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旧公章自2024年12月25日起作废失效,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持上述公章及电子章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均与我单位无关,我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13501123417。
声明单位: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7日
催收函
上海驰悠食品有限公司:根据贵我双方长期业务往来及财务记录,并经我方核对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司尚欠我司货款共计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壹万伍仟玖佰柒拾陆元零柒分(¥12,915,976.07)。我司曾多次以电话、信函等方式与贵司沟通还款事宜,但贵司至今未履行支付义务,已严重违反商业诚信原则,并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现我司正式致函贵司,郑重要求如下:请贵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欠款人民币¥12,915,976.07元支付至我司账户。如贵司逾期仍未支付的,我司保留立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的权利,以维护我司合法权益。届时,贵司除需支付全部欠款外,还需承担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特别告知:本函同时构成主张债权、中断诉讼时效的通知。本函送达之日,即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诉讼时效期间将自本函送达之日起重新计算。
河南花花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公告
内蒙古普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你公司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代履行费用叁佰陆拾肆万零贰佰陆拾元壹角壹分伍厘(小写:3,640,260.115元),我局已于2025年10月30日向你公司送达《代履行决定书》,明确告知你公司自收到代履行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逾期每日按3%加处滞纳金。《代履行决定书》已于2025年11月3日由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监区民警转交你公司法人曲钻。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经多方查找,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曲钻刑满释放后去向不明。且经实地察访,你公司注册经营地址已无人办公,无其他工作人员可接收文书;通过公司地址现场查找、邮寄等方式均无法有效联系。我局已穷尽一切合理送达手段,仍无法送达催告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代履行费用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零贰佰陆拾元壹角壹分伍厘(¥3,640,260.115)及相应滞纳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日3%计算)缴纳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察右前旗国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支行,账号:20315263000100000105551)。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后3日内,有权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公司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记录、复核,若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本机关将予以采纳。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特此公告。
察哈尔右翼前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7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丽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丽华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陈丽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自公告之日起向陈丽华履行相关义务。
陈丽华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自公告之日起向陈丽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丽华
2026年7月17日
1、债务人名称:义乌市至上健身房;币种:人民币;账面本金余额:5000000.00元;账面利息:140535.45元;本息合计:5140535.45元;担保情况:由北苑街道复兴嘉园4幢1501室共计164.12平方米商品房抵押担保并追加黄磊、胡依帆保证担保。
2、债务人名称:郑剑;币种:人民币;账面本金余额:2635874.00元;账面利息:366290.07元;本息合计:3002164.07元;担保情况:由金华市西关街道双馨路69号双龙花园7幢1-3A01室共计118.93平方米商品房抵押担保并追加张引宏、郑玉元保证担保;
合计:账面本金余额:7635874.00元、账面利息:506825.52元、本息合计:8142699.52元。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为截至基准日(即2026年5月31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书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