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公益诉讼利剑 守护核心生态资源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当前,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南正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以司法刚性守护自贸港核心生态资源,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2026年6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法治日报》记者对其中3件案例进行梳理,展现不同领域生态保护检察办案过程。
搁浅货轮失管失控
检察督促有效履职

  2024年4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接到群众反映,儋州市排浦镇龙港沙滩旁有一艘货轮长期搁浅。
  检察干警第一时间进行走访查看,发现案涉货轮内存有轻质柴油、重油、油污水等污染物,船体倾斜约25°,在潮位较低时,已成为一些游客拍照游玩的“网红打卡点”。
  2024年6月19日,省检二分院决定立案调查,随后查明案涉货轮已被三亚某局在办案过程中扣押,暂置于洋浦港区防台避风。2021年10月,案涉货轮因台风走锚(指船舶受强风急流等外力推压,出现锚的抓力系数陡降,导致船舶拖锚位移现象)搁浅于龙港沙滩旁。当时,该货轮已被法院判决作为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权属状态清晰明确。
  案涉货轮搁浅以来,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导致货轮长期失管失控,带来多重风险和隐患,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现实及潜在威胁。
  省检二分院于2024年6月26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货轮的紧急管理和日常监控,采取实质性措施加固船位,设置警示标识,消除货轮安全事故隐患,对该货轮实施登临检查、摸清现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妥善处理燃油泄漏污染等风险。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联合三亚某局对该货轮实施全面紧急管理和日常监控措施。2024年8月,三亚某局发布拍卖公告,将案涉货轮成功拍卖。相关职能部门与三亚某局、货轮买受人共同确定了处置方案及应急方案,严格防止货轮在处置前、处置中污染海域。
  2025年6月3日,省检二分院前往货轮处置现场实地查验,确认船体已按计划拆解处置完毕。经进一步全面核查,未发现拆解货轮污染环境的情况,案涉货轮安全隐患与污染风险被彻底消除。
  检察官表示,这类废弃货轮内可能存有大量燃油及油污水,长期搁浅于港湾近岸浅滩存在泄漏等诸多安全隐患,直接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及周边群众人身安全。检察机关秉承预防性公益诉讼理念,依法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有效履职,保障区域港口作业及航道安全。
以诉确认推动履职
促地热矿监管完善

  儋州市兰洋镇蕴藏着丰富的地热水资源,兼具生态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海南某公司于1999年依法取得该地区地热水开采许可,许可证期满后,该公司未申请续期。省级职能部门依法将许可证公告注销,并载明由所在地职能部门负责督促企业落实采矿许可证注销后续相关义务。但相关职能部门并未予以监管,致使某公司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持续无证开采地热水。
  2023年12月,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督促整治违法开采地热水专项行动”中发现案件线索,随即立案调查。
  检察机关经调查走访,查明了某公司长期违法开采地热水资源,为兰洋地区两家大型温泉酒店和周边500余户群众供应地热水的事实。2024年1月10日,儋州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仅回函说明将线索移送执法部门,并未实质开展监管工作。针对监管职责不清问题,检察机关发函至省级行业主管单位,督促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2025年4月25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职能部门对海南某公司无证违法开采地热水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省检察院则针对全省地热水违法开采、无序开采突出问题与省级职能部门开展磋商,推动其制定《海南省地热水开采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案件审理期间,案涉职能部门对某公司相应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追缴,并建立了地热矿管理长效机制。2025年11月3日,该公司取得矿业权证及采矿许可证。2025年12月31日,洋浦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检察官表示,地热水属于矿产资源,对其开发利用需依法取得矿业权证书,针对地热水资源保护监管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破解资源损失认定等问题,以“诉”的确认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行业主管单位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地热水资源长效监管机制。
占用耕地种植草皮
承诺整改推动清退

  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的龙泉镇与新坡镇同属于火山喷发后形成的玄武岩地貌分布区,耕地资源稀缺。由于种植商业草皮成本低、效益高,近年来,两地逐渐形成了产业化、规模化的草皮种植业。
  2023年2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在耕地保护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龙泉镇、新坡镇辖区内多个乡村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种植商业草皮的情况。种植户对相关地块进行全年多轮种植,破坏了土地耕作层,致使土壤肥力下降,耕地资源被严重破坏。
  龙华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采取措施整治“非粮化”问题,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改。
  很快,龙泉镇的1000亩耕地全部实现清退;新坡镇有8000余亩耕地实现清退,但仍有2000亩耕地未能实现清退,且存在部分种植户停止种植后,又多次复种等问题。
  2023年7月,鉴于“非粮化”问题的复杂性,龙华区检察院专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由检察长牵头,持续跟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新坡镇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承诺函》,明确将分步骤推进剩余2000亩耕地的整改,龙华区检察院审查后同意整改意见。
  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龙华区检察院定期督促行政机关呈报阶段性整改情况。2026年1月,经实地回访,龙华区检察院确认非法种植草皮的2000亩耕地已完成清退,且恢复种植条件,并构建起全链条整治巩固工作体系。
  检察官表示,耕地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运用“承诺整改”机制,协同行政机关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整改路径,形成“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的良性互动,推动问题系统性整治,充分彰显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价值。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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