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叶城新一源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疆清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股权质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和硕县聚和鑫兰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晟矿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唐心涛与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硕劳人仲字〔2026〕30号),因无法与你们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定于2026年8月20日11时在和硕县石材大道841号行政服务中心403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和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3)周执委字第64号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怡铃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置,现可供分配案款共计人民币701000元。因部分债权人无法通过电话、集约送达等方式取得联系,现就此次分配方案所得金额公告如下:本次分配按各债权人债权比例进行。以下债权人因无法联系,尚未领取分配款项,债权人:无锡万仕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分配金额:95630元。请上述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公司有效证件以及领款材料,到本院办理领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院将对相应款项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如对分配方案的金额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同意。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公告
毛翠兰:因采取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因你违反息诉罢访《协议书》,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6日对你作出了《行政决定书》,限你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领取的息诉罢访补助金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该决定书已于2025年11月27日依法送达。经查,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至今未履行退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请你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履行前述退款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对本催告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信访局
  联系人:魏妍妍
  联系电话:13965230969
铜陵市铜官区信访局
2026年7月10日
仲裁公告
海南弘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邹情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6〕第187号),并定于2026年8月28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社保大楼三楼303,电话: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赵东(身份证号:13062819920109****):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石硕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5】保裁字第084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补充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保定市北二环大学科技园6A号楼5层东)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质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期满后本案将于2026年8月21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苏艺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需向苏艺明支付有关赔偿款及利息[利息以93879.18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8日起计算至赔偿款实际支付之日(2026年5月29日)止,以判决生效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共计¥101348.36(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叁佰肆拾捌元叁角陆分)。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5月29日将¥101348.36(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叁佰肆拾捌元叁角陆分)提存于我处。
  我处根据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发出本通知,请你方于上述提存款提存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五年内,持身份证原件、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及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到我处领取(最终领取金额须经征收部门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权属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首层
  电话:020-28388030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公告
江西省丰溪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因你公司原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江津区油溪镇高坎片区主干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相关文书。我单位已重新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作为项目新的结算审核咨询人。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派人参加该项目竣工结算工程量计量核对工作。若未按时派人参加,将以我镇政府核实的工程量报送江津区财评中心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公司自行承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
要求智客物联(重庆)科技有限公司退还5073520元补助资金并支付利息的决定
智客物联(重庆)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15日,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州高新区管委会”)与深圳智客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智能设备终端(商显及物联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约定了项目基本情况、双方权利义务、装修补助、设备补助、违约责任等事宜,你司系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公司,也为该合作协议的主体。
  合同签订后,开州高新区管委会依据合同约定给予你司装修补助优惠政策资金合计5073520元,但你司并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且你司注册地址已无人经营,长期处于停业状态,同时你司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值税收目标,也未再承租浦里新区厂房,贵司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约定事项无法履行。
  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与第二十四条等规定,并依据《智能设备终端(商显及物联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3.5款、3.5.2款、3.5.3款、4.2款、与5.3条等约定,作出如下决定:
  1.《智能设备终端(商显及物联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自你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解除;
  2.你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回已收取的5073520元补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承担利息,利息自你司收款之日起算至款项全部归还之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你司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要求重庆任达通科技有限公司退还26334918.6元补助资金并支付利息的决定
重庆任达通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27日,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州高新区管委会”)与深圳市小智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约定了项目基本情况、双方权利义务、装修补助、设备补助、搬迁、培训补助及违约责任等事宜,你司系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公司,也为该合作协议书的主体。
  合同签订后,开州高新区管委会依据合同约定给予你司装修补助、设备补助、优惠政策资金等合计26334918.6元,但你司并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且你司注册地址已无人经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2024年10月,开州高新区管委会向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以及要求你司退回已收取的26334918.6元补助并支付利息,因法院认定合作协议为行政协议驳回了开州高新区管委会的起诉,但是你司仍未履行补助的退回义务。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与第二十四条等规定,并依据《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4.2款、4.3款、4.8款与5.3条等约定,作出如下决定:
  1.《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自你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解除;
  2.你司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回已收取的26334918.6元补助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承担利息,利息自你司收款之日起算至款项全部归还之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你司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孙超,男,家住北京市顺义区石园东区16号楼3单元501,十级伤残军人(因公)。因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丢失,证号:京军A014409。现特此登报,声明作废。
2026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北京海顺华诚商务咨询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UP6E1N,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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